2021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套四科(煤矿安全)》考试题库-中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依法行政-
建筑工程-安全工程师
B煤矿为一井工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20×104t/a,矿井采用立井多水平开拓方式,两翼对角式通风。B煤矿为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型。该矿井依法取得了各种证照,矿级领导均参加了安全资格培训,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矿井设有安全管理部和专职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安全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2019年8月2日12时24分,风井煤柱区F5010联络巷,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614.024万元。后经调查,事故区域具有发生冲击地压的地质条件,5号煤层及其顶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事故区域开采深度近800m,地质构造复杂,构造应力高,事故地点地处“半岛”形煤柱区,应力高度集中;且该地区受到回采工作面走向和倾向支撑压力叠加影响。在联络巷进行掘进作业时,对该地区形成扰动影响,最终引发冲击地压事故。B煤矿2019年升级为冲击地压矿井后,未及时实施区域防冲措施和局部防冲措施,也未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同时多数员工事后对冲击地压概念及防范措施不清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未对防治措施的施行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求该矿立即停产整顿,在未消除事故风险前不得从事生产活动,该矿按照规定进行了积极整改。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阅读理解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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