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医主治医师系列《中西医结合内科【代码:316】》考试题库-中西医结合内科【代码:316】-第6章 按诊-
医药卫生-卫生资格中级
5-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W商品20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0.07万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0.1万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除非这些商品在乙公司存放期间内由于乙公司的责任发生毁损或丢失,否则在W商品对外销售之前,乙公司没有义务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W商品需退回给甲公司,同时,甲公司也有权要求收回W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2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款项已经收到,乙公司立即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并支付货款。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W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手续费增值税税率为6%,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说明甲公司对上述商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乙公司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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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1)甲公司将W商品发送至乙公司后,乙公司虽然已经实物占有W商品,但是仅是接受甲公司的委托销售W商品,并根据实际销售的数量赚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甲公司有权要求收回W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乙公司并不能主导这些商品的销售,这些商品对外销售与否.是否获利以及获利多少等不由乙公司控制,乙公司没有取得这些商品的控制权。因此,甲公司将W商品发送至乙公司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在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140
贷:库存商品140
②收到代销清单,同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贷:发出商品14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
贷:应收账款21.2
③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204.8
贷:应收账款204.8
(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2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0
②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226
贷:受托代销商品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
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
贷:应付账款226
④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226
贷:银行存款204.8
其他业务收入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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