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考试题库-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第七章 共同犯罪-
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阅读理解-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处长的侄女可以在本单位从事的工作为( )。
2018年2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某国有外贸企业2017年度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1)2017年2月,该企业财务处处长安排其侄女在财务处任出纳,并负责保管会计档案。(2)2017年12月,企业出口产品滞销,经销业绩滑坡,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财务处处长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处理,以确保企业实现“盈利”。企业财务处处长遵照办理(尚不构成犯罪)。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阅读理解
A.债权债务核算
B.出纳
C.稽核
D.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C,D
解析: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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