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原审查部门可以在前置审查意见补充驳回理由和证

下列哪些情形下,原审查部门可以在前置审查意见补充驳回理由和证据()...

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专利法律知识-强化训练试题一-

职业资格-专利代理人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下,原审查部门可以在前置审查意见补充驳回理由和证据()

多选题

A.引入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或渚补充相应的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

B.认为审查文本中存在驳回决定未指出,但足以用已告知过申请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的

C.认为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仍然存在的,如果发现审查文本中还存在其他明显实质性缺陷的

D.认为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仍然存在的,如果发现审查文本中还存在与驳回决定所指出缺陷性质相同的缺陷的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B,C,D

解析:A项:原审查部门只能对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中主张的公知常识补充相应的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B项:认为审查文本中存在驳回决定未指出,但足以用已告知过申请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的,可以在前置意见中一并指出该缺陷。详见《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3;3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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