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机器设备,双方在丙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疏忽

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机器设备,双方在丙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疏忽,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1年保险从业《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题库-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职业资格-保险从业

单选题-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机器设备,双方在丙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疏忽,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在甲厂所在地履行

B.在乙厂所在地履行

C.在合同签订地丙地履行

D.提请人民法院确定履行地点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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