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考试题库-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第六章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职业资格-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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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特殊集体劳动争议协商主要有:(一)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面协调处理。(1)协调处理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第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2)协调处理的时限,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3)协调处理的程序,①受理协调处理申请,②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③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④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⑤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发生后,首先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不能进行调解,也不能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而是进入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仲裁的提起,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的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P167-P168. ★
解析:特殊集体劳动争议协商主要有:(一)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面协调处理。(1)协调处理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第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2)协调处理的时限,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3)协调处理的程序,①受理协调处理申请,②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③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④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⑤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发生后,首先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不能进行调解,也不能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而是进入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1)仲裁的提起,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的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P167-P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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