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题库-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二节 法律常识-
职业资格-国家公务员
单选题-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 )。
单选题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
解析: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而未得逞,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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