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7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

甲公司2017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7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总额为800万元,职工福利费为120万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30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不允许扣除。则甲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为()万元。...

2022年演出经纪人员资格《全套2科》VIP考试题库-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及演出经纪实务-第三节 演出合同的类型及要素-

职业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单选题-甲公司2017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7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总额为800万元,职工福利费为120万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30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不允许扣除。则甲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为()万元。

单选题

A.7938

B.1984.5

C.5915.5

D.5920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C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7900+[(120-800×14%)+30]=7938(万元),企业在计算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了相应的税收滞纳金,但是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调增;而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职工福利费最多为800×14%=112(万元),但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经扣除了120万元,多扣除了,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进行调增。当期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7938×25%=1984.5(万元);当期净利润=利润总额一当期所得税费用=7900-1984.5=59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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