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招聘考试题库-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强化练习六-
职业资格-大学生村官
多选题-甲和乙离婚时约定,6周岁的儿子由甲直接抚养,乙可在周末探望儿子。下列情形中,可依法中止乙探望权的有()。
多选题
A.乙突患传染性疾病
B.乙拒不赡养父母
C.乙对儿子实施暴力
D.乙拒付儿子抚养费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C
解析:《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看出,《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选项A、C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探望权情形。故本题答案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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