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林某先后实施抢劫、诈骗行为。由于其抢劫犯罪事实已有

犯罪嫌疑人林某先后实施抢劫、诈骗行为。由于其抢劫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诈骗犯罪事实还未查清,故林某不符合逮捕条件。()...

2021年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招聘考试题库-申论-大学生村官—全域旅游-

职业资格-大学生村官

判断题-犯罪嫌疑人林某先后实施抢劫、诈骗行为。由于其抢劫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诈骗犯罪事实还未查清,故林某不符合逮捕条件。()

判断题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逮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9条第2款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第130条第2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中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林某涉嫌抢劫罪和诈骗罪,抢劫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提请批准逮捕。因此,本题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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