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通奸,共谋毒杀乙之夫丙。为此,甲弄来一包砒霜交给乙,甲

甲与乙通奸,共谋毒杀乙之夫丙。为此,甲弄来一包砒霜交给乙,甲让乙伺机下毒,乙后悔,没有下毒且到公安机关自首。对本案的正确处理是()。...

2021年大学生村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招聘考试题库-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强化练习二-

职业资格-大学生村官

单选题-甲与乙通奸,共谋毒杀乙之夫丙。为此,甲弄来一包砒霜交给乙,甲让乙伺机下毒,乙后悔,没有下毒且到公安机关自首。对本案的正确处理是()。

单选题

A.甲、乙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B.甲、乙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预备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预备.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C

解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在于确认是否着手实行犯罪。本案中,甲为了谋杀丙而准备了毒药,但其共犯乙并未着手下毒,故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预备。而乙在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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