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教育学》考试题库-教育学-强化练习二-
职业资格-军队文职人员招聘
单选题-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机构业务的个人合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辅导效果大减折扣。于是丁的母亲戊打算起诉该辅导机构。甲乙丙的住所地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某大学所在地为海淀区,丁的住所地为石景山区,那么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A.由东城区的法院管辖
B.由西城区的法院管辖
C.由朝阳区的法院管辖
D.由海淀区的法院管辖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D
解析:考查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案件的管辖。《民诉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个人合伙的合伙人甲乙丙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ABC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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