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考试题库-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5-案例三十六某公路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规范施工,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 1.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出如下计量支付程序:(1)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向业主申请质量认证。(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计量。(3)监理工程师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并向承包人签发计量证书。(4)承包人根据质量证书和计量证书向业主提出付款申请。(5)监理工程师复核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资料,确定支付款额,批准向承包人付款。 2.在基础工程施工中因以下两种情况引起工期延误:(1)基坑开挖时,发现地下有大量的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2)施工中遇到了5天季节性小雨,耽误了7天工期。针对以上工期延误,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索赔申请。 问题: 1.指出上述计量支付程序是否恰当?若不恰当,请写出正确的计量支付程序。 2.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3.承包人提出的上述工期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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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
1、上述计量支付程序不恰当。 正确的计量支付程序如下:(1)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2)取得质量认证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计量。 (3)监督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4)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计量。 (5)承包人根据质量证书和工程量报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付款申请。(6)监理工程师审核付款申请资料,确定支付款额,向业主提供付款证明文件。 (7)业主审核有关文件后同意支付,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出具付款证书。(8)业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付款。
2、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成立的条件:(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己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增加或工期延误。(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通知书。
3、(1)第一种情况引起的索赔成立。因为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导致的停工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
(2)第二种情况引起的索赔不成立。因为季节性小雨是承包人可以合理预见到的,在投标报价和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该情况的发生,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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