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考试题库-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5-案例三十八 某高校宿舍楼建设项目的业主与施工承包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合同额为5000万元,总工期为32个月。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事件: 事件1:在施工中,发现高程出现差错,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承包方暂停施工,事件发生后15天,承包方重新放线复查结果,正式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要求索赔,并于事件发生后35天提交了索赔报告,提出了索赔数额及有关证据。 经核查后,高程差错是由于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差错的资料而导致的。为此,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补救。 事件2:工程开工后,从第2个月开始连续4个月,业主未支付给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为此,承包商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并提出对拖延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计入利息的要求,其数额从监理工程师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息。业主以该4个月未支付的工程款作为偿还预付款而予以抵消为由,拒绝支付。为此,承包商以业主违反施工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扣还的规定以及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继续施工而停止施工,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事件3:在工程后期施工遭遇当地特大暴风雨,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2个月。为此,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赶工的责任。 问题: 1.事件1中,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事实时应做哪些查证工作?承包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补救而增加了费用,其费用索赔是否应包括利润?为什么? 2.事件2中,承包商、业主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3.事件3中,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5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1.监理工程师应做如下查证工作:(1)检查承包方的索赔申请是否符合索赔程序及时效要求;(2)检查承包方对地面标桩或控制点的保证工作及有关资料;(3)检查承包方施工放线的方法、仪器及操作记录;(4)核查工程师所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
费用索赔应包括利润,因为利润应包括在施工费用中,所以对已完工程进行补救及改正的费用应计入利润。
2.业主的做法不合理,承包商的做法有部分不合理。理由:业主连续4个月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商提出要求付款并计入利息是合理的。但除专门规定外,通常计息期及利息数额应当从发包方监理工程师计量签字后第15天(即14天后)起计算,而不是承包商所提出的第11天起算。另外,业主方以所欠的工程进度款作为偿还预付款为借口拒绝支付,不符合工程计量、支付和预付款扣还的一般规定。
3.监理工程师应当给予承包商工期顺延。理由: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商不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拖延导致的经济责任。
解析:没有试题分析
本文来自zhongtiku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zhiyetiku/160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