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某单价合同中包括A

案例六 某单价合同中包括A、B、C三个工程子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某一投标人根据图纸核定的工程量,以及该投标人采用平衡报价法和不平衡报价法的单价如下表所示。合同条款规定分项工程量变化超过25%时调价。请分析该投标人的报价竞争性和中标后的收益情况。...

202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考试题库-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第四章 公路工程费用与进度控制-

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5-案例六 某单价合同中包括A、B、C三个工程子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某一投标人根据图纸核定的工程量,以及该投标人采用平衡报价法和不平衡报价法的单价如下表所示。合同条款规定分项工程量变化超过25%时调价。请分析该投标人的报价竞争性和中标后的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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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1、分析该投标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报价的竞争性:(1)由于C工程没有采用不平衡报价方式,可以只比较A、B两工程子目。(2)利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报价金额=43000 ×70.60 +35000 ×131.00 =7620800.00(元)(3)利用平衡报价法的报价金额=43000×85.00 +35000×120.00 =7855000.00(元)(4)不平衡报价法的竞争性=(2) -(3) = -234200.00(元)(5)结论:不高于平衡报价法,且较平衡报价法降价比例近3% ,能够保持竞争优势。   2、分析该投标人一旦中标后的实际收益:(1)由于C工程没有采用不平衡报价方式,可以只比较A、B两工程子目。(2)判断A、B两工程子目是否会因工程量的变化超过25%而调价:A 工程:(33550/43000 -1) ×100% =-21.97% <25% ,B工程:(41899/35000 -1)×100% =19.71% <25% 因此,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法。(3)利用不平衡报价法的实际受益=33550×70. 60 + 41899×131.00 = 7857399.00(元)(4)利用平衡报价法的实际受益=33550×85.00 +41899×120.00 =7879630.00(元)(5)不平衡报价法的实际受益净金额=(4) -(3)=158939.00(元)。较平衡报价法的报价受益率增加比例近2%。(6)结论:若该投标人中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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