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考试题库-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第三章 公路工程目标与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5-案例十六某公路桥梁处在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的关键线路上。该桥在架设T梁时,当地突发泥石流,使桥墩被挤垮,已架设的T梁坠落报废,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且造成工期延误。事后调 查证实:挤垮的桥墩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泥石流的发生无法预见,属于 建设单位应承担的风险,已受损工程可以计量,并按合同规定提出工期索赔。问题: 1.该质量事故属于何等级的事故?并简述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受损工程能否计量?为什么?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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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
1、属于质量问题。
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要求停止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并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做好相应记录。(2)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提出质量事故的报告并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3)监理工程师应积极配合质量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4)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后,审核签认有关单位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5)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进行处理。(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施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或对加固、返工、重建的工程进行监理,并进行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
2、受损工程不能计量。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能计量。工期索赔成立。
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补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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