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2021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农学》考试题库-公共科目-强化练习三-

职业资格-军队文职人员招聘

多选题-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多选题

A.甲公司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C,D

解析:(1)选项B:支票的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2)选项CD:由于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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