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方()。...

2021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科目+数学2+物理》考试题库-公共科目-强化练习三-

职业资格-军队文职人员招聘

单选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方()。

单选题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C

解析:(1)“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不可能涉及同时履行抗辫权,排除选项A。(2)本题提问的是“甲方”可以行使的权利,甲方是交货方,是先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应当是不安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先中止履行合同,通知对方,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担保,又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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