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驶的抗辨权是()。...

2021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科目+音乐》考试题库-公共科目-强化练习九-

职业资格-军队文职人员招聘

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驶的抗辨权是()。

单选题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D

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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