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题库-北京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三节 法律常识-
职业资格-省考公务员
多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生产者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 )。
多选题
A.生产者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
B.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C.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D.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C,D
解析:BCD三项正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但生产者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并不代表其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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