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题库-甘肃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二节 法律常识-
职业资格-省考公务员
单选题-某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从而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该报的行为应认定为( )。
单选题
A.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
解析:B项,《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该报在新闻报道中披露“甲为私生子”的行为属于泄露甲的隐私,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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