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

2021年贵州省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题库-贵州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二节 法律常识-

职业资格-省考公务员

单选题-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

单选题

A.无限责任

B.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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