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题库-湖北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二节 定义判断-
职业资格-省考公务员
单选题-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的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的反请求。反诉中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反诉最迟应在本诉判决之前提起。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审判机关提起,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诉讼理由应当具有牵连的关系。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反诉?( )
单选题
A.两人因为民事纠纷诉诸法律,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胜诉,原告不服,于是又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B.一个无业游民有一次私闯别人住宅被人以入室行窃罪告上法庭,但是在他进入主人房间时发现了主人有重大的杀人嫌疑,于是他以谋杀罪对该主人进行起诉
C.一工厂经理因挪用公款被会计发现,因怕他会告发,于是恶人先告状,以渎职罪等罪对会计进行起诉
D.广东丽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卖方因为买方拒不履行合同,交付全部贷款对买方进行起诉。在审理中,买方认为是卖方货物质量太差造成的,买方理由充分,因而对被告进行起诉,以讨个说法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D
解析:“反诉”的定义要点是:①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②由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的;③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D项正确,是在买方被起诉之后,因卖方货物质量不合格而对卖方进行的起诉,且旨在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符合反诉的全部定义要点。A项错误,被告已经胜诉,不会再提起反诉。B项错误,被告提出的谋杀罪和他自己的入室行窃罪没有牵连关系,不能使原诉被撤销或失去作用。C项错误,工厂经理挪用公款的民事诉讼还没开始,不符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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