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省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题库-青海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二节 法律常识-
职业资格-省考公务员
单选题-法官甲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不予回避?( )
单选题
A.甲是案件当事人
B.甲是当事人的表哥
C.当事人是甲的妻子
D.当事人是甲的同学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D项,同学关系不属于以上三种关系之一,可以不予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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