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题库-江西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第二节 法律常识-
职业资格-省考公务员
单选题-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0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有,后因与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b遗嘱属书面遗嘱,而a遗嘱属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书面遗嘱和口头遗嘱。因此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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