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公司的情形包括(  )。...

2021年证券管理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考试题库-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2021年《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考前冲刺试卷一-

财会经济-证券从业资格

多选题-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公司的情形包括(  )。

多选题

A.所持有或者控制的证券公司股权被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B.质押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

C.持有证券公司3%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

D.发生合并、分立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B,D

解析:《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证券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公司:(一)所持有或者控制的证券公司股权被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二)质押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三)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四)变更名称;(五)发生合并、分立;(六)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七)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八)其他可能导致所持有或者控制的证券公司股权发生转移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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