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证券管理类《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考试题库-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第二部分 第二章 民商经济法-
财会经济-证券从业资格
多选题-在下列( )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多选题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B.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D.患职业病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C,E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B项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D项属于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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