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证券管理类《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考试题库-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第三章 《刑法》及其修正案关于证券犯罪的规定-
财会经济-证券从业资格
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侵犯的客体是( )。
3
A.复杂客体
B.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
C.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D.一般客体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B,C
解析:《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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