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财政税收-第五章 所得税制度-
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
阅读理解-上海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
2.(二)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9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19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阅读理解
A.54.375
B.72.171
C.87.512
D.125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由题意,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二级分支机构的职工薪酬/各二级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400/(400+1600)×0.35+100/(100+300)×0.35+500/(500+2000)×0.3=0.2175。上海分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款=250×21.75%=54.375(万元)。
本文来自zhongtiku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zhiyetiku/1021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