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十五 某住宅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图5-89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网络计划中,工作C、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2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5元/m3下降到13元/m3。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两项工作的施工),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
案例三十五 某住宅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图5-89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网络计划中,工作C、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2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5元/m3下降到13元/m3。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两项工作的施工),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