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说明理由。( )...
期货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说明理由。( )...
期货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说明理由。( )...
期货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说明理由。( )...
期货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说明理由。( )...
期货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