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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确认(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与韩国人结婚的中国人(以下简称中国当事人),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未婚公证之后持经公证的材料到外交部(领事司)申请认证。中国当事人持经中国外交部公证的未婚公证书,到韩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确认。申...
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确认(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与韩国人结婚的中国人(以下简称中国当事人),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未婚公证之后持经公证的材料到外交部(领事司)申请认证。中国当事人持经中国外交部公证的未婚公证书,到韩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确认。申请未婚公证书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未婚公证领事确认申请书(再接收时:附申核结果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底卡或微机卡-未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状况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者: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者: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韩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确认(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和中国驻韩国使馆)中国当事人将经中国外交部认证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领事确认的未婚公证书寄给与其结婚的韩国人(以下简称韩国当事人)。韩国当事人持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户籍誊本)和中国当事人的未婚公证书到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科)申请领事确认。韩国当事人将经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递交到中国驻韩国使馆办理认证。申请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科)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原本(得到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确认的)-韩国当事人户口原本(需公证)-中国当事人户口簿及居民证复印本申请中国驻韩使馆办理认证时应准备的材料:-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原本(得到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确认的)-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韩国当事人户口原本-出入境实施证明原本或出入境确认盖章的护照-住民登陆证复印本3.中国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结婚公证领事确认(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韩国当事人持经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前往中国,到中国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中国人的户口本上须注明与韩国人结婚之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将在中国当事人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的结婚公证书递交到中国外交部申请认证。中国(或韩国)当事人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书到韩国驻华使馆申请领事确认。在中国进行结婚登记时应准备的材料:-中国人: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健康证明-韩国人:护照,户籍誊本公证书,外国人居留证或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申请结婚公证书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结婚公证领事确认申请书-结婚经过书-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公证书复印件(经我使馆领事确认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记载有结婚事实)-身份证复印件4.韩国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韩国户籍官署)中国当事人将经中国外交部认证和韩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领事确认的结婚公证书寄给韩国当事人。韩国当事人将上述结婚公证书递交到韩国的户籍官署,申报与中国结婚之事实。到韩国的户籍官署进行结婚登记时应准备的材料:-结婚公证书原本-未婚公证书原本-中国当事人亲戚公证5.中国当事人申请签证(韩国驻华使馆)韩国当事人在韩国办理完婚姻申报之后,将记载有与中国人结婚之事实的户籍本及邀请函件等申请签证所需材料寄给中当事人。中国当事人向韩国驻华使馆申请以结婚同居为目的短期签证。中国当事人持上述签证进入韩国,并在入境之日起90天内前往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理延期停留期及外国人登录手续。申请以结婚同居为目的短期签证时应准备的材料:-签证申请书-签证申请附加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公证书复印件(经我使馆领事确认的)-中国人的护照-出入境纪录证明(法务部)-户籍藤本(户籍官署)-国际电话通话单或韩国人本人名载电话的加入证明书(签发机关公章记载加入者名字)-邀请事由书(邀请人制作)。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一、 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有出现的误区是:签署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这事完全错误的,签署离婚协议之后还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相反,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话,就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判决书就是你们的离婚证明。二、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前不久一个朋友问我,她的亲戚离婚去她的所在地法院不受理,去男方所在地法院也不受理,不知道该怎么办?这里需要知道的一个知识点,法律上讲的“住所地”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非户籍所在地且当事人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地方。1、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何证明该地是经常居住地:租房合同、工作证明、保险证明、看病的证明、购物的证明(购物需要持续)等等。3、 双方都在一个住所地,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在被告所在地。北京会涉及到这个问题,两个人一个户籍东城,一个户籍西城,东城一方起诉西城一方,则管辖法院是西城一方。4、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领证儿的地方)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7、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意:涉外离婚的“定居”:“中国公民已取得驻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或虽未取得驻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驻在国连续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都算定居在国外。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及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不认为是定居。三、离婚的法定条件1、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2、如何证明分居两年当一方想要用这种方式离婚的,那么有意识的签署租房合同,交通票据的证明等。租房合同最有效。四、如何查找一方出轨的证据。这件事比较难。(1)过错方的悔过书、电话录音承认出轨的事实、微信等聊天记录。(2)录像。录像比较困难,必须合法取得。在自己家的,无过错方发现出轨后,不要一哭二闹三上吊,偷偷安装摄像机。不在自己家,可以以发现卖*嫖娼为由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3)证据,单一的还能独立证明出轨。可以蹲点,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偷偷录像,最好能连续一个月。从而证明有出轨的事实。五、如果一方出轨,可以获得多少精神损害赔偿。(1)法律依据《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在审判实践中,只要确认配偶一方与他人重婚,无论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且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就可确认受害配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新《婚姻法》针对现实生活的需要新增补的一项内容,其泛指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其引发的损害赔偿的特点是损害事实既包括 肉体方面又包括精神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2)赔偿数额怎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原本就属抚慰性质,赔偿指向是精神损害,采取了“酌定”方式解决,即指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情节`后果和影响等酌情确定赔偿责任和数额。最高 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就是说各个地方经济水平不同,赔偿也不同,北京出现的判例一般为5-10万元。怎样证明我只是名义股东,父母是实际控制人父母在我出国留学时,以我的名义与他人组建了公司,我是股东。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涉外离婚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要注意的问题。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二、涉外离婚诉讼如何办理?原告一方不回国法院怎么缺席判决?这个情况可能不是很多人知道,为什么人不在国内仍然可以参加诉讼呢?为此,也有人放弃了工作,花费了大量的机票费,来回几趟为了办理离婚这个事,其实没必要。先讲一个案例。丽丽和丈夫结婚后就到美国留学了,丈夫因为舍不得国内安逸工作,一直没有到美国找丽丽。结婚快五年了,丽丽就回了一次国,双方没有子女的牵挂,感情又不牢靠。双方都有离婚的念头,就看谁先提起。丽丽想回国和丈夫调解离婚,但是自己的工作太忙,还是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如果回国,不知道要请多长时间的假,也不知请假回来还有没有自己的位置。所以,丽丽和国内的同学联系,看看怎么能不回国就把离婚手续给办了,这样能行吗?。首先,丽丽可以按起诉书的格式写起诉书、委托代理书,该委托书应有特别授权。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必须委托国内的律师办理涉外离婚诉讼,或比较简单清楚的离婚,像丽丽这样的了无牵挂的,也可以委托亲朋代理诉讼事务。其次,丽丽需将护照、起诉书和委托代理书交到我国在美国的使、领馆办理公证及认证,除护照、委托代理书各1份外,起诉书的公证、认证要提交两份。再次,丽丽要将该材料寄回国内后,如果是外籍护照,丽丽还要委托同学到有翻译资质的部门提交翻译件。这样就可以将材料提交法院立案部门立案。最后,法院会按正常程序进行送达、开庭,双方能达成调解一致的,法院可以出具调解书,有争议的出具判决书。三、涉外离婚诉讼如何办理?被告一方不回国法院怎么缺席判决?对于被告不在国内的涉外离婚,原告可以在国内提起诉讼,如果双方能够调解,被告也可以和原告一样,请国内的亲朋代理或委托律师代理,在国外办理委托手续,将委托手续在住在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后寄回国内,由国内的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也是要特别授权,如接受调解、签署法律文书等。被告不出庭的,还要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即明确表明自己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意见,并将该意见进行公证、认证后寄回国内管辖法院或委托代理人代为交付。只要国内一方能找到对方的联系方法,对方有固定地址,被告不回国照样也能进行答辩,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四、涉外离婚诉讼如何办理?被告在国外找不到或不配合,法院怎么缺席判决?最复杂的是一方想离婚,但不知道被告具体住所,或知道具体住所对方故意不接收材料的。这就需要耐心了,因为是涉外诉讼,送达程序较为烦琐,也许等了一年的时间,仍不能离婚。经常有这样的当事人,和被告结婚后,被告就在国外长期不回来,逐渐就失去了联系,或者知道在哪里只是不再联系。一旦国内的人起诉离婚,就相当困难。最头疼的问题就是送达起诉书副本和传票。这个时候法律文书怎么送达呢?主要有以下其中送达途径: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用尽所有方式仍然无法送达的,就要等公告了。也就是说这是最后一招了,公告期虽是6个月,但实际在6个月到期后仍不能开庭,因为被告还有30日的答辩期,法官要组成合议庭,还有3日的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的送达时间,所有期间计算完毕后才能开庭。登公告一般都登载在《人民法院报》上,而公告也分普通和加急两种,普通的就要等上10天、半个月才能刊登,加急的多交费用,可在3-5天内刊登。如果被告在公告期内答辩的,可以安排开庭。但最担心的是,被告在公告期将尽时才出现,且不同意离婚,法院一旦判决不准离婚,你6个月后再起诉时,还会重复上述漫长的过程。 但是,到那个时候,即使被告不出现,法院依然可以做出缺席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能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另外,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涉外离婚案件,一般仅处理解除身份关系、子女抚养和国内财产部分的判决,不处理境外财产部分。涉外离婚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若双方都在国内,那还好办理一些。当出现离婚一方不在国内,不能亲自办理的,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时,该怎么办呢?这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亲朋等代为处理诉讼事务,法院一样可以判决离婚,但是有时候可能会比较复杂。1只要你出去的时候,能够提供足够的留学保障金就行了,其他的情况就不必提,如果你要出去读研,一般30-40万就足够了。 2关于你贷款的事情,你不要提,人家也不会调查你的,没有关系。但是你的父母为什么要以你的名义贷款呢?我想肯定是他们已经在银行还有其他贷款了或者已经失去了个人信誉,银行已经不会贷款给他们了,所以又以你的名义贷款了。如果是这样,你会自己要注意了,注意你的保证金是否能够 3如果在你出去的时候,你的父母能够有40万保证金存入银行半年不动的历史,给你提供保证,就应该没有什么其他影响的,因为只要你资金充足,人家不查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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