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公派留学怎么选择

江姐和彭咏梧唯一的儿子彭云现定居美国,在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分校计算机系担任终身教授。新年伊始,他回北京探亲…… 2007年11月14日,在革命烈士江竹筠(江姐)牺牲58周年之际,重庆三峡博物馆公开展出了十大镇馆之宝之一的江姐托孤遗书。这封...
江姐和彭咏梧唯一的儿子彭云现定居美国,在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分校计算机系担任终身教授。新年伊始,他回北京探亲…… 2007年11月14日,在革命烈士江竹筠(江姐)牺牲58周年之际,重庆三峡博物馆公开展出了十大镇馆之宝之一的江姐托孤遗书。这封遗书展现了江姐作为母亲鲜为人知的柔情的一面,但人们也不禁将探寻的目光投向信中的云儿——江姐和彭咏梧唯一的儿子彭云。2008年新年伊始,已定居美国的彭云回北京探亲,讲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 江姐狱中写下托孤遗书 彭云的父母彭咏梧和江竹筠是因革命斗争的需要走到一起的。他们先是为了工作需要假扮夫妻,后来在共同的战斗中相爱并结婚。但在与江姐相识、相恋之前,彭咏梧已与老家云阳县的妻子——谭政烈(后改名谭正伦)结婚8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名叫彭炳忠。 “1946年4月,妈妈在成都生下了我。1947年10月,我父母受命重返下川东组织农民暴动之前,母亲给谭妈妈(谭正伦)写了一封信,托谭妈妈的弟弟谭竹安转交,这封信不但将一切和盘托出,还嘱托谭妈妈尽快来重庆照顾我。那是我的两个妈妈唯一的一次通信,但她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彭云说。1948年2月,谭正伦冒着白色恐怖的威胁来到了重庆,从江姐的战友手中接过一岁零十个月的小彭云。 1948年春节前夕,彭云的父亲彭咏梧在战斗中牺牲,江姐也于当年6月被捕。狱中的江姐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时刻惦念着自己的儿子彭云,1949年8月26日,她在狱中用筷子磨成竹签做笔,用棉花灰制成墨水,在毛边纸上给谭竹安写下托孤遗书。两个月后,江姐就壮烈牺牲了,这封信就成了江姐留给亲人的绝笔。 与养母如同亲生母子 从接过小彭云到解放前的将近两年时间里,谭正伦带着小彭云躲过一次又一次劫难,使敌人抓捕彭云、威迫江姐就范的阴谋没有得逞。后来,谭正伦一直把彭炳忠和彭云两兄弟培养成人。 “我和谭妈妈的感情与亲生的母子没有任何区别,我一直就叫她妈妈。”彭云说,谭妈妈对他和哥哥彭炳忠各方面的要求非常严格,“从小学到中学都是住校,政府有些补贴,但是很微薄,谭妈妈在很艰苦的条件下把我们都抚养成人。” 刚解放的时候,小彭云大概3岁多,谭正伦还不知道彭咏梧和江姐都已经牺牲,抱着一线希望带着小彭云到处寻找他们的下落。“当时重庆成立了几个‘脱险同志登记处’,谭妈妈背着我一个挨一个找都没有找到。后来得知母亲被杀害的噩耗,谭妈妈又背着我到埋有被杀害的烈士的地方去找。” 当彭云已经在北京成家立业之时,谭妈妈的突然去世对他是一大打击。“谭妈妈退休后和哥哥一起住在成都,1974年我的儿子壮壮出生后她很高兴。1976年,就在准备到北京来看孙子的前一天,亲友们在成都为谭妈妈饯行,她突发高血压去世了,那年才59岁。我们在北京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悲痛。房子都准备好了,谭妈妈没能在我这里享受到天伦之乐。” “烈士遗孤”光环下长大 彭云从小就在母亲江姐的光环中长大,与彭云中学同窗六载的卢晓蓉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回忆了中学时代的彭云和这位烈士遗孤享受的“特殊待遇”: “中学时代的彭云从外表上看,除了脑袋特别大和戴着一副‘缺腿’的眼镜以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然而我们这个班却因为有了他而与众不同。不仅学校对我们倍加关爱,为我们选派优秀教师,创造尽可能好的学习条件,而且市里对我们也另眼相看,有什么重要活动常会邀请我们参加。只要彭云在公众场合亮相,必然会造成轰动效应……来自全国乃至其他国家的信件雪片般飞来……”她还回忆,大凡学校里有什么学习竞赛,彭云一定名列前茅;他还一直担任班干部。 谈到这些细节,如今的彭云一笑置之,但有一件事情彭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到渣滓洞举行纪念活动,不知怎么被认出来我就是江姐的儿子,‘牢房’楼上楼下顿时被挤得水泄不通。为了安全起见,班上一位男同学赶紧换上我的衣服和眼镜和我‘调包’,我们才成功‘突围’。” 卢晓蓉形容中学时代的彭云,“从不声张,从不骄傲,始终如一地保持着低调。”彭云本人则更愿意把这种低调归结为天性,“我对别人的关注比较淡然,而且一直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上课看小说,还被老师没收过几次,可就是学习成绩好。我能一直做班干部,除了特殊身份之外就是成绩好,人缘好。” 继承父母聪慧头脑 彭云的父亲彭咏梧和母亲江竹筠作为地下党员与敌人巧妙周旋,必然机敏过人,而彭咏梧早年在云阳县师范学校读书时亦成绩优异。彭云不仅长相与母亲酷似,也继承了父母聪慧的头脑。 1975年彭云调到北京四机部一个研究所工作,全家得以团聚。 随后,他又考取了第一批公派留学生,赴美国,先后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马里兰大学担任了一年访问教授。1987年,彭云回国在中科院软件所做了一年多的研究工作。 后来,美国一家知名的出版社看中了彭云的博士论文,请他担任第一作者,彭云因此又前往美国。从此之后,他一直在美国工作和生活,现任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分校计算机系的终身教授。他的妻子易小冶也先后在美国取得了社会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在一家研究所工作。红岩中江姐的故事江姐和彭咏梧唯一的儿子彭云现定居美国,在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分校计算机系担任终身教授。新年伊始,他回北京探亲……2007年11月14日,在革命烈士江竹筠(江姐)牺牲58周年之际,重庆三峡博物馆公开展出了十大镇馆之宝之一的江姐托孤遗书。这封遗书展现了江姐作为母亲鲜为人知的柔情的一面,但人们也不禁将探寻的目光投向信中的云儿——江姐和彭咏梧唯一的儿子彭云。2008年新年伊始,已定居美国的彭云回北京探亲,讲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江姐狱中写下托孤遗书彭云的父母彭咏梧和江竹筠是因革命斗争的需要走到一起的。他们先是为了工作需要假扮夫妻,后来在共同的战斗中相爱并结婚。但在与江姐相识、相恋之前,彭咏梧已与老家云阳县的妻子——谭政烈(后改名谭正伦)结婚8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名叫彭炳忠。“1946年4月,妈妈在成都生下了我。1947年10月,我父母受命重返下川东组织农民暴动之前,母亲给谭妈妈(谭正伦)写了一封信,托谭妈妈的弟弟谭竹安转交,这封信不但将一切和盘托出,还嘱托谭妈妈尽快来重庆照顾我。那是我的两个妈妈唯一的一次通信,但她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彭云说。1948年2月,谭正伦冒着白色恐怖的威胁来到了重庆,从江姐的战友手中接过一岁零十个月的小彭云。1948年春节前夕,彭云的父亲彭咏梧在战斗中牺牲,江姐也于当年6月被捕。狱中的江姐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时刻惦念着自己的儿子彭云,1949年8月26日,她在狱中用筷子磨成竹签做笔,用棉花灰制成墨水,在毛边纸上给谭竹安写下托孤遗书。两个月后,江姐就壮烈牺牲了,这封信就成了江姐留给亲人的绝笔。与养母如同亲生母子从接过小彭云到解放前的将近两年时间里,谭正伦带着小彭云躲过一次又一次劫难,使敌人抓捕彭云、威迫江姐就范的阴谋没有得逞。后来,谭正伦一直把彭炳忠和彭云两兄弟培养成人。“我和谭妈妈的感情与亲生的母子没有任何区别,我一直就叫她妈妈。”彭云说,谭妈妈对他和哥哥彭炳忠各方面的要求非常严格,“从小学到中学都是住校,政府有些补贴,但是很微薄,谭妈妈在很艰苦的条件下把我们都抚养成人。”刚解放的时候,小彭云大概3岁多,谭正伦还不知道彭咏梧和江姐都已经牺牲,抱着一线希望带着小彭云到处寻找他们的下落。“当时重庆成立了几个‘脱险同志登记处’,谭妈妈背着我一个挨一个找都没有找到。后来得知母亲被杀害的噩耗,谭妈妈又背着我到埋有被杀害的烈士的地方去找。”当彭云已经在北京成家立业之时,谭妈妈的突然去世对他是一大打击。“谭妈妈退休后和哥哥一起住在成都,1974年我的儿子壮壮出生后她很高兴。1976年,就在准备到北京来看孙子的前一天,亲友们在成都为谭妈妈饯行,她突发高血压去世了,那年才59岁。我们在北京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悲痛。房子都准备好了,谭妈妈没能在我这里享受到天伦之乐。”“烈士遗孤”光环下长大彭云从小就在母亲江姐的光环中长大,与彭云中学同窗六载的卢晓蓉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回忆了中学时代的彭云和这位烈士遗孤享受的“特殊待遇”:“中学时代的彭云从外表上看,除了脑袋特别大和戴着一副‘缺腿’的眼镜以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然而我们这个班却因为有了他而与众不同。不仅学校对我们倍加关爱,为我们选派优秀教师,创造尽可能好的学习条件,而且市里对我们也另眼相看,有什么重要活动常会邀请我们参加。只要彭云在公众场合亮相,必然会造成轰动效应……来自全国乃至其他国家的信件雪片般飞来……”她还回忆,大凡学校里有什么学习竞赛,彭云一定名列前茅;他还一直担任班干部。谈到这些细节,如今的彭云一笑置之,但有一件事情彭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到渣滓洞举行纪念活动,不知怎么被认出来我就是江姐的儿子,‘牢房’楼上楼下顿时被挤得水泄不通。为了安全起见,班上一位男同学赶紧换上我的衣服和眼镜和我‘调包’,我们才成功‘突围’。”卢晓蓉形容中学时代的彭云,“从不声张,从不骄傲,始终如一地保持着低调。”彭云本人则更愿意把这种低调归结为天性,“我对别人的关注比较淡然,而且一直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上课看小说,还被老师没收过几次,可就是学习成绩好。我能一直做班干部,除了特殊身份之外就是成绩好,人缘好。”继承父母聪慧头脑彭云的父亲彭咏梧和母亲江竹筠作为地下党员与敌人巧妙周旋,必然机敏过人,而彭咏梧早年在云阳县师范学校读书时亦成绩优异。彭云不仅长相与母亲酷似,也继承了父母聪慧的头脑。1975年彭云调到北京四机部一个研究所工作,全家得以团聚。随后,他又考取了第一批公派留学生,赴美国,先后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马里兰大学担任了一年访问教授。1987年,彭云回国在中科院软件所做了一年多的研究工作。后来,美国一家知名的出版社看中了彭云的博士论文,请他担任第一作者,彭云因此又前往美国。从此之后,他一直在美国工作和生活,现任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分校计算机系的终身教授。他的妻子易小冶也先后在美国取得了社会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在一家研究所工作。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的历史沿革1、故事叙述的是只有十岁的江姐为了生活被迫去做工,由于她身材天生矮小,够不到高大的机器,只能坐在特制的高凳上,稍有疏忽就要遭到工头皮鞭的抽打。江姐十九岁那年加入了中国***,因叛徒出卖,江姐被捕。2、江竹筠10岁到重庆的织袜厂当了童工,因为人还没有机器高,老板就为她特制了一个高脚凳。11岁时,她又进了重庆的一所教会办的孤儿院,边做工边读书。在苦难的生活经历中,江竹筠对当时的社会制度充满了憎恨,同时也养成了刻苦学习的精神。她在上学时非常用功,记忆力超群。后来据同牢难友讲,在狱中,她背诵和默写下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和刘少奇《论***员的修养》,供难友们学习。3、在审讯室里,敌人恶如豺狼,他们用尽了各种酷刑,也不能动摇江姐的革命意志。敌人用特制的四楞筷子放在江姐的手指间,双手紧握筷子的两头来回猛夹,边夹边恶狠狠的说:“你说不说,不说就把你吊起来!”这时江姐高喊:“筷子是竹子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4、1943年4月,党组织派23岁的江竹筠以假夫妻的身份,配合地下党重庆市委***之一的彭咏梧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通信联络。他们二人只有夫妻之名,实际上还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老彭十分关心江竹筠的安全。为了躲避重庆特务的跟踪,翌年,老彭让她报考成都的四川大学——那里号称民主堡垒,比较安全。江竹筠只读过一年高中,却向老彭保证:“为了完成党交给的任务,我愿意拼命!”经过3个月的复习,她终于考上了四川大学,老彭则经常以丈夫的名义去看望并布置工作。 5、在四川大学期间,江竹筠学会了俄语,并阅读来自苏联的书籍和报刊。1944年暑假回到重庆时,她参加了中苏友协招待会,会上放映了苏联故事影片《丹娘》——英勇不屈的卓娅成了江竹筠心目中的楷模。在狱中她受酷刑后,难友们把她称为“中国的丹娘”。6、1947年秋,彭咏梧、江竹筠夫妇奉中共南方局的指示赴川东打游击。翌年春节前夕,彭咏梧在战斗中壮烈牺牲,头颅被敌人割下挂在城门上示众。江竹筠路过城门时突然看到这一情景,心如刀绞,为防旁边的敌人发现,还要表现出镇定。此后,她继续战斗在川东的门户万县。 7、1948年4月,《挺进报》的发行机关被伪装进步的特务打入,以顺藤摸瓜的方式破坏了重庆市委,6月间,江竹筠被逮捕。在押往重庆的码头途中,她碰巧遇到了已经成了叛徒的原中共川东地委书记涂孝文,立即机智地大声呵斥叛徒8、1949年初秋,她利用一个难友出狱的机会,事先用竹签蘸着棉花灰对水调成的“墨汁”,给同样是***员的哥哥江竹安写了一封信:“假如不幸的话,云儿(指彭云)就送给你了,盼教以踏着父母之足迹,以建设新中国为志,为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奋斗到底。” ,使得叛徒无法再伪装害人。江竹筠被送到重庆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渣滓洞”监狱后,惨遭手指钉竹签等毒刑的残酷折磨,仍坚贞不屈,并领导狱中的难友同敌人展开坚决的斗争。扩展资料:江姐原名江竹筠(1920-1949)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入党后,按党组织的要求,与***员彭咏梧扮作夫妻,组成一个“家庭”,作为重庆市委的秘密机关和地下党员学习的辅导中心。1940年任中共重庆新市区区委委员,负责学运工作,后经组织安排考入四川大学。1945年与彭咏梧结婚。1947 年,与丈夫彭咏梧一起到万县组织下川武装起义。1948年1月,彭咏梧不幸牺牲,她谢绝了党组织的照顾,坚持到“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1948年 6月14日,因挺进报事件被叛徒出卖,在万县被捕,后与李青林、李承林、石文钧、唐篡陶、黄绍辉、李明辉、黄玉清、陈继贤、雷震一起转押渣滓洞看守所。徐远举和张界多次对她进行拷问,使用竹筷子夹手指酷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被狱中难友称赞为“中华儿女革命的典型”。陈丹墀、何雪松、蔡梦慰等组织了对江姐的慰问活动,与李青林、李其芬、曾紫霞等凭着对林清风《新民主主义论》等文章的记忆,组织女牢难友学习,讨论,并积极进行狱中策反工作,参加狱中追悼会和春节联欢会。-江竹筠重庆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现任领导班子 职务 姓名 党总支书记、校长 张刚 副校长 张继东 副校长 王彬 办公室主任 文国模 党总支书记 侯水先 党总支副书记 黄显钦 党总支副书记 刘宗泉 党总支副书记 牟文齐 副校长(兼实验校校长) 黄连东 副校长 黄功荣 副校长 韩思良 团委书记 何德勋 历任校长 (表一)解放前时任校长姓名 性别 籍贯 备注/在任时间 夏德兴 男 监生 创建“广寒书院”,提出“无学无才者可入,唯无德者拒之”思想 金森亭 男 举人 广寒书院首任山长(校长),山长实行一年一聘,可连任 衡锦成 男 四川射洪 1928年至1931年任校长 杨桪鹤 男 四川射洪 1931年秋至1931年末任校长 汪 洁 男 四川绵阳 1932年春至1932年7月任校长 王泽跟 男 四川内江 1932年秋至1933年7月任校长 曾术观 男 四川灌县 1933年秋至1934年7月任校长 郑希玄 男 四川蓬溪 1934年秋至1935年7月任校长 郭仲和 男 四川射洪 1935年秋至1937年末任校长 马宗鲁 男 四川射洪 1938年春至1942年7月任校长 赵 诚 男 四川射洪 1942年秋至1943年7月任校长 杨儒垣 男 四川射洪 1943年秋至1946年7月任校长 杜中和 男 四川射洪 1946年秋至1948年任校长 涂延凯 男 四川云阳 1948年任四川省立射洪中学校长 彭 建 男 四川成都 1949年任四川省立射洪中学校长 (表二)解放后时任校长姓名 性别 籍贯 在任时间 备注 易伯痕 男 四川射洪 1949年至1950年2月 任校务委员会代主任(代校长) 杨 林 男 河南安阳 1950年3月至1951年8月 任第一、二届校务委员会主任(代校长) 胡敬主 男 陕西咸阳 1951年9月至1954年9月 任射洪第一中学校校务委员会代理主任(代校长) 廖涪中 男 四川中江 1954年9月至1957年9月 60年2月至61年4月任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后任射洪师校校长 陈隆准 男 四川绵竹 1957年9月至1960年2月 任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 赵文村 男 四川射洪 1961年1月至1969年1月 任副校长,78年9月至87年8月任校长;1990年退休 唐益昌 男 四川射洪 1966年6月 代理学校校长,1969年1月至1970年12月任校革委会主任 汪 伟 男 四川射洪 1987年2月至1990年10月 任校长,后调任德阳教育学院教务处处长、副教授 侯水先 男 四川射洪 1984年 任副校长,1990年至2007年7月任校长 张 刚 男 四川射洪 2007年8月至今 任校长 2001年● 2001年12月,射洪中学校成功创建成四川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006年● 2006年4月27日,成都军区授牌射洪中学校“国防生源基地”。 2008年● 2008年12月26日,在射洪中学外国语实验校“广寒体育场”举行了建校160周年校庆。 2011年● 2011年5月24日,学校成立“射洪中学国际部”并与英国伊钦学院(Itchen College)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为更多优秀学子提供公派留学的通道。 ● 2011年6月20日,中国农业大学与射洪中学校签订共建“生源基地”协议。 ● 2011年6月21日,南京大学授牌射洪中学校“优质生源基地”。 ● 2011年12月15日,阿根廷捷恒森(中国)教育投资集团与射洪中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射中学子提供了“留学阿根廷”的又一新渠道。 2012年● 2012年2月27日,西南交通大学、亚太科技大学授牌射洪中学校“生源基地”。 ● 2012年3月12日,受日本关西地域振兴财团邀请,射洪中学校校长张刚随四川省教育交流访问团对日本关西地区教育发展现状进行了考察,并在考察期间签署了《日中青少年友好交流计划书》,期待着两国青少年的友好交流。 2013年● 2013年11月8日,学校首次入选北京大学2014年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名单。 ● 2013年12月23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出文件(川教函〔2013〕942号),射洪中学被评定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重庆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重庆低保申请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庆低保标准:1、低保实施差额补助,重庆有3个区域标准。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区及北部新区城乡低保标准:360元/人·月和205元/人·月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潼南、铜梁、荣昌、璧山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乡低保标准:350元/人·月和200元/人·月万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7个区县(自治县)城乡低保标准:340元/人·月和195元/人·月2、对重残人员(一、二级)、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救助金,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3、凡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员(包括已享受重点救助的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一、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二、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1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81元。)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一)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人均总值,超过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二)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含C、D级危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三)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普通两轮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等。(五)主动放弃合法收益(因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六)区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家庭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排危、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等唯一住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二)有非公派出国留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缴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学费(每人每年)在民办学校读书的。(三)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的。(四)自费购买商业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用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的。(五)区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是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应当是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特殊情形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一)连续3年以上(含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或者宣告失踪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回到家庭生活的刑满释放、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人员,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靠父母、兄弟姐妹供养,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五)区县级(含)以上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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