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作时间进行培训算不算加班?

如果不是单位安排的,是不能算为加班的。如果是单位安排的,虽然培训不是在工作,但是至少应该按值班标准发放报酬。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安排员工下班后从事本职工作的,即为加班。要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平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150%...
如果不是单位安排的,是不能算为加班的。如果是单位安排的,虽然培训不是在工作,但是至少应该按值班标准发放报酬。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安排员工下班后从事本职工作的,即为加班。要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平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150%、休息日的支付200%、国定假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除上班之外安排职工值班的,可以按其它约定的标准支付值班的工资待遇。周末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 算不算加班,你怎么看?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客观: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今天我们将具体来了解一下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有哪些。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加班工资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三、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这也是有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少发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根源所在。这是一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就明确规定,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加班工资计算公式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五、小结劳动法规定加班若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或者没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即为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对劳动法加班的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事业单位外出培训占用周六周日算不算加班大多数职场人士对“加班”两个字肯定不陌生,媒体也时不时会曝出这样的新闻:在有些企业中,加班费甚至成为工资中的大头,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反而显得微不足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加班现象在北京抽查过819家用人单位,发现其中存在加班现象的有637家。目前我国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日加班,应该按照正常工资的15倍支付加班费,双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双倍工资,节假日加班则要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加班,也不能乱加,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般每天不能超过一个小时,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那到底哪些情况算加班,哪些不算呢?法律的认定和我们通常认为的可能不太一样。比如,小王很有上进心,正常工作时间是朝九晚六,他每天早上8点就到公司,晚上7点才下班,他每天自愿加班的这2个小时到底算不算加班呢?不算,因为公司压根就没安排他加班。公司安排小王出差去见客户,他周五出发,下周三回来,那其中的2天周末算不算加班呢?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出差比较特殊,行程一般是由员工根据情况自主安排,如果有证据证明小王周六周日也在工作,也去见客户谈业务了,那就算加班,如果是在休息,那就不算。由此可见,算不算加班,不是单纯地看是否工作超过8小时,而是要通过两个问题来判断:第一,是不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第二,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那么,在休息日参加公司培训算加班吗?大多数老板会说,当然不算,这是帮员工提升工作技能,算公司福利。可是员工会觉得这占用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我周末干什么不好,参加培训说白了不还是为了给公司创造价值吗,应该算。其实从法律角度看,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我们再来看两个真实案例。案例1周**是鑫福龙工业传动公司的网站设计人员,鑫福龙工业传动公司要求她周末参加设计师技能培训,后来她提起劳动诉讼,说培训占用了自己休息时间,要有加班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案例2陈**是公司的管理人员,鑫福龙工业传动公司周末组织技术培训,她参加了,离职的时候也主张加班费,结果法院没支持。不都是周末培训吗,怎么判的不一样?原来第一个案例中,公司要求周**一定要参加培训拿到证书,培训是鑫福龙工业传动公司的强制要求,培训的内容跟周**的工作职责密切相关,所以法院认定这算加班。在第二个案例中,公司组织的培训,员工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又是技术培训,而陈**是做管理的,也就是说这个培训一来不是公司强制要求的,二来培训内容跟陈**的本职工作没关系,她即便不参与也不影响自己工作的正常开展,结果她来参加了,虽然确实占用了休息时间,但是她通过培训可以收获额外的技能,所以这场培训没有被法院认定为加班。好了,关于加班这件事,你清楚了吗?周末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算不算加班?  事业单位外出培训占用周六周日是属于加班的,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你非要知道,可以直接问问你们领导的,或者问问之前的老同事,他们应该是知道的,曾经肯定也有过培训的,而过来人一般都知道这到底是算培训,还是算加班的。因为每个公司,每个企业对于培训算的是不一样的,就如小可曾经待的公司,培训是不算加班的,只是公司请人给你们培训知识,让你们不至于落后,不至于以后跟不上别人的思路,所以那时候是不算加班的。但也有一些公司,比如事业单位,你周末参加培训一般都是给你算成加班的,但很多的人家也不会让你周末去,都会让你周一到周五的。你这得看自己公司里怎么算的了,如果每周末都培训,你是可以去问问的,毕竟每周浪费你们一天的时间,这样占着你们的时间又不告诉你们是加班,还是免费的,谁都会心里不舒服的。可是只有一次两次的就算了,还是不要问了,你问了领导你的领导只会记住你这个人,记住你是不值得提拔的人。能不问就不问了,反正发工资的时候就知道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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