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企业鸡血式培训?

很多企业都会对员工进行鸡血式的培训,就是要让员工认同这个企业的发展,认同这个企业的文化,喊什么必胜勇争第一,我能行为企业创造效益之类的口号,喊完之后个个像充满了活力,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是这种培训就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就是想让所有的员工能...
很多企业都会对员工进行鸡血式的培训,就是要让员工认同这个企业的发展,认同这个企业的文化,喊什么必胜勇争第一,我能行为企业创造效益之类的口号,喊完之后个个像充满了活力,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是这种培训就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就是想让所有的员工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提高团队的战斗力。很多的员工都会说这种打鸡血式的培训就是洗脑,强行给员工灌输企业的思想,就是想让员工好好的为企业服务,有的人甚至还说这和传销差不多,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根本就不是传销,也不能说是想让员工就是一心一意的为公司服务,这种打鸡血式的培训,只不过是为员工能够为企业更好的服务,增加团队战斗力的一种体现。那个公司工作肯定就要借助这个公司的教育接触这个公司的文化,这是无可厚非的。公司培训费合法吗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公司的培训协议合法吗一、公司收培训费是否合法公司收培训费不合法。单位不可以收取培训费。但服务期未到期员工提前辞职,公司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的培训费是一种隐性的、必要的投资,将其转接到员工头上是不合理的,所以单位不可以收取培训费,收取培训费是违法的。但是,服务期未到期的员工提前辞职,变相的造成了公司的损失,所以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承当相应的培训费支出,其数额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公司不签合同是否违法公司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在入职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劳动合同法律特征:其一,合法性。其二,协商一致性。其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其四,等价有偿。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特点:(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公司单方面降薪是否合法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要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即使变更了,变更行为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内容执行。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岗位的灭失,或者确实由于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限制不能胜任该岗位因为给劳动者进行调岗进而导致降薪的,则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法律分析:单纯的这个内部培训协议是合法的。如果不够3年就扣除你近2000元工资属于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高于单位培训你的剩余费用。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单位没有根据协议给你涨工资,这个属于单位违约,既然单位违约你也就没有必要遵守这个三年之约,单位也就没有资格扣你工资了,把这个协议收好,这个是重要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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