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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在互联网中的竞争度还是比较高的,随着互联网+教育普及,竞争度会越来越高,搜索竞价的成本也会更高,想要在互联网推广教育类的网站或者项目,就需要选择正确的推广方法,建议以下几种方法可以考虑: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技巧一:社交平台推广教育类项目...
教育行业在互联网中的竞争度还是比较高的,随着互联网+教育普及,竞争度会越来越高,搜索竞价的成本也会更高,想要在互联网推广教育类的网站或者项目,就需要选择正确的推广方法,建议以下几种方法可以考虑: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技巧一:社交平台推广教育类项目有着特定的人群,比如,是高中生,大学生,白领人群等等,人群属性相对比较精准,这样就把人群进行分类,人群正确分类之后,就可以明确地找到这类人群的喜好,比如社交平台。此时,就可以在用户常去的社交平台进行KOL树立,把自己的人设做好,进行网站引流,或者直接引流,这个周期会比较长,因为涉及到人设的树立,但,一但坚持树立起来,就是可持续的推广方法,可以类比,小红书种草。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技巧二:搜索引擎推广SEO/SEMSEO和SEM这两种方法是老生常谈的方法,SEO是一种免费的关键词排名推广,虽然这两种方法都需要专业的人来做,但SEO如果想要做好,也是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的,虽然现在SEO推出几种新的概念,但最终还是SEO手法。对于教育行业,本身的竞争力度比较大,所以,做seo时最好不要行做行业大词,做精准的长尾词䨱盖是一种非常好的解决方法。而SEM这种营销方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没有账户操作经验,并且没有在这个行业中做过三年以上,做起来,消费比较大,账户优化会比较粗造,心理承受压力就会大。投入产出比不高。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技巧三:自媒体/短视频推广自媒体和短视频是目前是非常流行的推广方式,教育行业也是比较适合这种方式推广的,因为,课程的内容是可以持续更新的,这样就解决掉了内容原创的问题。坚持做短视频,分析其用户喜好,改进课程的表达方式,也许会在短视频领域分一部分流量。总结:教育行业想要单纯通过网站获取流量,难度是有的,但也是可以克服的;在做网站的同时,也要放眼其他的营销方法,新颖的营销方法,毕竟,人在哪里,市场就在哪里。创业不易,祝君一切安好。初三学校周六上课违法吗我在教培行业工作14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说结论,我认为培训机构短时间内是肯定不会消失的。 以下是原因分析: 培训机构产生的原因。 我们说不是先有培训机构才有的补课,而是先有的补课才有的培训机构。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补课的情况呢?这是目前的升学制度所决定的。 目前的升学制度是根据学生的成绩来决定的,而越好的学校,孩子的未来越可能成功。所以对于家长来说,就希望孩子能够升入更好的学校。 在智商同等的前提下,如果能够创造更多的学习时间,那么升入更好的学校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在学习时间无法延长的情况下,就出现了扩宽学习宽度,也就是补课。 培训机构存在的意义 培训机构就是满足家长对孩子补课的需求所产生的,一般来说培训机构的学生主要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孩子为了升学,而学校所教授的内容无法满足孩子的学习要求,所以需要进行补课。 第二类孩子在学校无法跟上学校的进度,需要通过补课来将之前的知识补充完整。 第三类最可怕,看其他孩子都在补课,只能选择跟从,也不知道自己孩子是否需要补课。 所以,培训机构其实是有市场刚需的,这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 既然是市场行为,他就不会因为一些人为的因素而凭空消失掉,最多是从一种形式变换成另一种形式而已。 如果培训机构消失了,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1 家长找不到正规的补课渠道,就会想其他的方式进行补课,管得越严,补课越会变成有钱人的权利。 2现在全国有很多的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一旦这个行业消失,那么整个 社会 的岗位空缺是否能够满足这么多人员的就业需求。 总结:培训机构的存在,其实是因为有市场需求才存在的,在有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是不会消失的。除非从根本上解决升学制度的问题,那么培训机构才有可能消失掉。当然,升学方式改变,肯定会伴随着有新的行业出现。 这些机构会不会取消,完全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 有需要就有市场。家长需要孩子学习书法、学习钢琴、学习舞蹈、学习外语、学习作文,于是, 社会 上就出现了书法班、钢琴班、舞蹈班、外语班、作文班等等等等。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像雨后春笋般纷纷争先恐后地举办起来。 这些培训机构或者是培训班能不能长久坚持下去,不是外界的原因,而是由其内部的诸多因素决定的。 我相信,只要自己不出问题,他们的补习机构就不会被取消。 大家认为呢?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是 社会 的毒瘤是正规教育的耻辱和悲哀不是对义务教育的补充而是干扰和破坏能否消失取决于多数民众主要是教育机构乃至国家行政部门的认知要想彻底消失必须有行政权利的强制干预不然就目前现状不但难以消失还会更加猖狂 教育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决不可推向市场即然有了义务教育法就该严格执法我国有教育部司局诸多正规学校庞大的教师队伍还要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必要吗 把校外培训机构说成了市场的刚需是错误的理论这是把教育推向市场把教育变成了商品那就变成了有利可途的大蛋糕打着补课增能的旗号实则成了掠夺学生家长财产的商业行为成了利益交换不是教学是在消费和谋利学生精疲力尽家长倾家荡产民众怨声载道学校无能为力 教育部门对这种状态不该任其发展下去了不该搞什么认证保留应联合执法部门全面对其取缔捍卫国家的义务教育法 有那些想让子女成龙成凰的的爹妈,永不会消息,这是需要造成的!本人的观点是在小学初中阶段能跟上趟就行了,不要老想出人头地。从常数来看,学霸能占总学生的百分之都不到。想让子女成大师级人物是收有妄人症吧?到高中阶段可花点钱找个好点的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效果会有的。千万告诉孩子,到大学别要用功学,别放松,根据自己兴趣与特长,有选择的选专业刻苦攻读,把先辈的知识要消化,变成自己的知识,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去,选个好导师,坚持把繁杂的问题简单做,简单的问题重复做,一生只干这一件有浓厚兴趣的学问,肯定能成长!另今天干这行,明天想那行,这山望着那山高!荒废了年轻时的大好时光! 按照现在的教育考试与招生政策,可以预见: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仅不会消失,而且还会继续壮大,继续蓬勃发展。 虽然这样的预测,对很多家长来说,并不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 但事实就是如此。因为,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火爆的背后,是强大的教育培训需求。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的。没有市场,也会催生市场。 虽然,这会给我们每一个家庭,带来更多沉重的负担。给中小学生,带来更多的学习压力。 教育培训需求为什么越来越大? 根源在于教育竞争越来越激烈。人才争夺越来越激烈。 每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将来在 社会 上有一份体面而又高收入的工作岗位。 每一个家庭,随着收入的增长,在子女教育上,越来越舍得投入。 每一个家庭,期待通过子女在学习上的努力,改变家庭阶层,挤身上流 社会 ,驱动力越来越强。 因此,一方面是上到教育部,全面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严查老师参与校外培训。 另一方面,一到暑假,越来越火的培训市场,背着沉重书包与教辅材料的中小学生,形成鲜明对比。招生录取政策不改革,校外培训机构一直会火爆下去。 这一直以来是我的一个判断。 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还会有 体育 艺术特长学习为主, 到了初中和高中,校外培训全是学科学习。语数英理化生等,哪还有艺术 体育 的影子? 目前的高校招生,高中中考招生,成绩是唯一的因素。哪怕现在的三位一体招生或综合素质评价,听着好,实际施行过程中,依然会以分数为重。而且,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格局,很难改变也不可改变。 每年的双一流大学,特别是清华北大复旦交大中国科学院大学等,自主招生或提前招生中,招录进去的学生,基本上就是各类学科竞赛的优秀生源。 不通过培训辅导加班加点学习,不通过专业的校外培训,你想获得国家五大类学科竞赛奖?典型的痴人说梦。越是一流高校,通过裸考进入招生名单的人数,越来越少。这已经使得地方上的所有初高中学校,开始围绕各类竞赛和课外辅导疲于奔命。 高考、中考不变,中小学越减负,培训机构的市场越红火。 会不会消失我觉得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中考分流制度发展走向;一个高考未来改革的方向!培训机构之所以有市场,那关键在于学生有需求,学生有需求的根源在于中高考的需要,换句话说,除了中高考,没有别的路可走,至少在家长看来,目前除了中高考,其他的路子根本不是正路! 首先第一点是关于中考分流制度的发展走向: 我们都知道,中学阶段是肩负为 社会 输送合格劳动者和向上一级学校提供合格生源的双重任务,目前中学阶段都是根据学生成绩确定你是否有资格参加中考,也就是说 有相当一部分初中生是没有机会参加中考的,那么这一部分学生往往都是硬性的被推到当地的技工学校 !然而,至少在目前,各地的技校给到家长的印象都不是太好,往往都是打架斗殴、吸烟喝酒、不务正业的代名词,所以这就出现一个矛盾, 学校只知道一股脑的往技校推,但是学生和家长并不认可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初中毕业就进入 社会 了,要知道这个年龄的孩子进入 社会 混,那是相当的艰难。正因为如此,很多的家长才卯足了劲,想方设法要让孩子挤进中考的战场,但是总归还是不可能所有孩子都能通过中考进入高中!所以说, 未来如果初中分流制度依然不通畅,比如技术类学校不能得到有效重视,所有学生依然还是只认可学文化课这一条路,那么培训机构将依然甚至更加的火爆,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其实想想也是这样,即使上了那种没用的技校,上个三年两年下来跟没上一样,那我们干嘛要浪费时间呢?第二点就是高考制度的改革, 我们看到国家教育部今年接连下文,针对高考下一步的改革方向进行布局,这对所有的考生来讲都是一件大好事! 高考历来都是指挥棒的角色,能否从根本上改变万马齐过独木桥的现状,关键就要看未来高考的改革走向问题! 尤其是中考失利,高考失利的学生未来该往何处去,难道除了复读就没有更好的选择?我们反观德国的职业教育,初中阶段只有25%的学生能够升入高中,而65%的学生都将进入职业学校,大学毕业的白领工资一般年薪在30000欧元,而蓝领的技工年薪则在35000欧元左右,工人工资高于大学毕业生的工资,这也是我们看到为什么德国工业如此发达的根本原因,说到底还是政府的重视与有效的引导!中国未来的发展肯定不是培养成千上万的公务员,说实话目前的政府部门职员已经是饱和状态,正常轮替也不可能需要这么多的人,而反观我们的技术类行业,很多对于高级技工是相当的需求,而我们恰恰在高级技工培养方面是弱项,除了传统的观念,重要的还是自上而下的引导,包括实际职业认可度的引领,这些都是未来亟需解决的问题! 如果还是一窝蜂的往白领方向扎堆,那培训机构只会越来越壮大,这不是好事! 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来培训机构数量变少,趋于合理,应该会成为我们教育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试金石,所以未来培训机构肯定不会消失,但是早晚有一天,在数量和质量上肯定会跟现在大不同! 中小学的校外机构培训,肯定不会消失的。而且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全中国没有几个家长不注重孩子的教育问题,下一代的教育问题。中国的教育鱼龙混杂,而且教育资源分配极不平衡。优秀教师,雄厚的教学资源在学校大家都非常青睐。但是这样的学校名额有限,去不了好学校的学生家长就为孩子报培训班。一个是为了补上学校落下的知识。另外一些是为了学习其他的技能。反正就是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国家一直以来提倡学生减负。但是这么多年来,越减越负。学生的书包越来越重。戴眼镜的孩子越来越多,年纪越来越小,镜片越来越厚。这是非常令人堪忧的现状。 优秀的教师都被挖走了,教学资源不平衡,区域教学不平衡,鉴于目前这种情况,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可能会消失的。但是呢,可能会越来越规范。比如国家可能出政策:在校老师必须好好上课,不能在外面担任培训教师。所有培训的中小学机构人员,都必须有教师资格证等从业证书……作为一名一线老师,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明确地说,课外培训机构不会消失。万事万物存在必有合理性,在过去的十几年间,课外培训机构以势不可挡的姿态挺进了教育的舞台,与每一个有孩子的家庭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促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大要点: 一,高考指挥棒。决定大多数普通人命运的高考是目前中国现行制度下最具公平性的考试,他把分数作为选拔人才的最重要指针,就就倒逼出小初高三阶段分数的重要性。 二,自觉选择。随着小初高三阶段竞争的加剧,每个考生和家长都想赢得考试,在课内教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考试需求的情况下,课外寻求成了一种自觉自主的选择。 三,大班额。随着城镇化程度的持续推进,大量孩子涌入城市就学,三线及三线以上城市公立教育资源不能立即满足需求,班级人数五六十人的现象再正常不过了,这就导致很多孩子在学校得不到老师的关注不能充分地发挥自我能力在学习方面的体现,课外机构便应运而生。 四,信息畅通。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交通和互联网的发达让信息无比畅通,于是富有者与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便碰撞出课外辅导机构。 五,市场机制。一部分公立学校老师以进入事业单位为就业终点站,人生目标只是有单位为自己养老,很多小学老师是女老师,冲着公立学校海量假期双休的这一优越条件,考进事业单位后便结婚生子,事业心荡然无存,个别负面事件更导致他们不敢作为,一些学校领导也本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管理理念,不敢担当更多的教育职责,你不担当自然有人为你担当,毕竟,中国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是丝毫不会减少的。 六,经济因素。教培业是大体量行业,提供就业岗位量大,税收的重要来源,上市教培业日益增多,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综上,不会消失。 我是董董老师 育儿 ,欢迎关注交流。 中小学培训机构和成人技术培训机构取消是不可能的。 首先说培训机构是教育市场的一种需求,也是对教育的一种知识补充。教育培训机构的存在对一些需要补短板的学生起了不小的作用,也不乏出现一些招摇撞骗的机构。 从治理培训机构上来说,优胜劣汰才是对培训机构的大方向,也是治理的最终目的。 治理培训机构也是告戒家长,给学生选择培训和补课机构时要慎重,治理培训机构更是在告戒办培训机构手续的建全、专业性的强大,才能立足。 个人所见,共同交流今天我们老师翻我们全班人的书包,被找到些漫画书,还有言情小说。中午老师大发雷霆。老师叫我们解释。一、学校周六初三补课违法吗学校周六补课不违法,属于违规,但是如果老师不是无偿补课,收取了补课费用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国家只规定不允许有偿补课,如果是老师是无偿补课,那就是不违法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二、学校侵权行为有哪些1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法定标准;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不宜从事的体育运动、劳动或其他活动,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2学校强令学生征订刊物,推销学校指定的学习、生活用品,强令学生认购所谓“献爱心”贺年卡片;强行要求学生乘坐指定车辆,就餐指定食堂,购物指定商店;教师以上课做小动作为由扣押学生自用的书籍、玩具,以“少儿不宜”为由没收学生自备的手机、游戏机;学生车辆在校遗失,按校规“责任一律自负”,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权、自主选择权。3教师怀疑学生偷窃财物或考试作弊,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名誉权;学校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私摄学生生活肖像,用于招生广告之需,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肖像权;学校将学生的投稿修改后,以校团委的名义发表,并参加评比活动,因此领取奖金,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著作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作品获利权)和荣誉权。4教师以爱护学生为由,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学校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张-榜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语文教师怀着“奇文共欣赏”的心态,“演说”学生写得不好的作文,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5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不宜参加一些教学活动,学校未予以适当安排;对于患有急病的学生,学校不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不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获得照顾权。6学校对有残疾、相貌不端的学生借故不录取;歧视和刁难有不良记录的学生;把成绩不佳的学生的座位安排在“后”、“边”、“角”,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平等权。7学校不许少数民族学生做弥撒、做祈祷、佩十字架,要求学生放弃“装神弄鬼”的信仰,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权。8学校要求学生有意见必须先向老师反映,不准向社会媒体反映;学校对学生的处理决定,不准学生申辩,视申辩为不服管教;学生在校园受到伤害后,学校不准学生随便诉之法律,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诉讼权。9学校收缴各种代办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不让学生知悉;学校举行体检和测试,结果不让学生了解,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知情权。10学校为片面追求升学率,随意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利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时间补课,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休息权。学校里的规定多数是为了学生考虑才会设立的,但是现在社会有不少学校为了谋取利益,从而有一些违规侵权的行为,常见的违规行为就是补课,利用补课来谋取利益。如果发现学校有违规侵权的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_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第二十九条_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第三十条_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未成年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在教育培训机构怎样做好市场推广工作一、检查范文: 今天的XX课上(写课程名),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贪玩/贪睡/……的个性,就不自觉地XX(写罪名),在此过程中,XX(写领导的级别及姓名)发现了我的这一严重错误,并及时地对我进行了指出和纠正。 现在想起我当时的行为,可真是千般懊恼,万番悔恨。在目前的情况下,尤其是xx期间(可写什么大检查、百日活动之类),我利用这宝贵的学习时间来XX,真是极其不该。这样的行为,不但使对教员/老师的不尊重,对我们这个集体的不负责,更是对自身的要求不严,约束不够。这不但使教员/老师对我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印象,同时也令教员/老师对我们整个XX这个集体留下了极坏的印象,使我们的集体在校园内丢了脸,掉了队。在校内进行“……”(特别活动名,如“百日安全大检查”之类)的时候,我竟犯了这样的错误,使我们的这个集体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坏,究其根本,谈其关键,在于平日里我一罐对自己放松要求,放低标准,从而导致了自己在不经意间再次犯错,,违法了队/班规,破坏了队/班纪。 我的这一行为,对不起XX,对不起XX,……(写领导级别或姓名,按级别从高到低写,最好全部写到,但切忌一定要从高到低写)。 如果自己平时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向骨干/班干部多学习,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身提高标准,想必就不会犯下此类严重错误。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从现在起,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身责任感,深化集体主义荣誉感,在学校内在XXn内(写班级名),争当一名作风优良,学习踏实的学员/学生,为我校我班/队争光添彩,同时也为自己留下一笔宝贵的财富。 检查人 XXX 200X年XX月XX日 二、(开头可乱遍一下事情的经过之类的语言)然后你抄吧,只要不嫌累,或者加工一下也好 下面是对检讨的一些认识: 脾气差是我不对。 俗话说“脾气差就是惯的”,我是从小生活在蜜糖里,长大以后依然生活在蜜糖里,好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小时候是妈妈惯我,那是因为我是妈妈身上的肉。 我错了,脾气差已经不对,乱发脾气就更不对了。 有人说“长的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不对了”。脾气差还不能说我错的非常彻底,因为我可以对路边的大树发脾气,可以对树下的蚂蚁发脾气,可以对蚂蚁的大便发脾气,这样最多路上的人把我当作一个傻X。。 这次犯错误,在家休息的这两天里,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学校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学校一开学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却没有把学校和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老师说的话,没有重视学校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应该把老师说的话紧记在心,把学校颁布的校规校纪紧急在心。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年级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每一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学校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学校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同学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处理。 对不起,老师!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犯校规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不触犯校规,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犯了大错,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 在学校三令五申的铁律下,在严明校纪校规的大环境下,我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学校对我是应该严惩的,在家的日子里,我不知多少次在家大声说,校长,老师我错了,我错了。妈妈,爸爸我错了,我错了。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家长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愿,也是对家长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我已经意识到我的错误了,而且认识到了此次错误严重性。 我知道我那天确实是太冲动,太不冷静了。 我错了,脾气差已经不对,先动手打人就更不对了。我应该多为别人着想,多忍让,多包容她。我以诚恳的态度承认我的错误,我身上的确存在问题,我已经很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通过这件事,我充分认识了自身的严重缺陷。我知道自己应该认真检讨自己的行为,认真对自己的脾气、性格进行深刻的反思。我确实脾气暴躁,不够冷静,应该通过这件事清醒地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 其次,我还应该团结同学。而我不但没有那样做,反而还破坏同学之间的安定团结。在这一点上我做的也是十分十分的不够。再次进行深刻地自我检讨。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应该积极的面对它,解决这件事。现在我能做的,除了反省自己的错误,检讨自己之外,唯一的就是希望能够把这件事以很好地方式解决,能够让我们像以前一样的相互帮助,和平友好的学习生活。为此,我希望苏兆鑫同学也能够正确地认识这件事以及我们之间的关系。希望她能够和我重归于好。 从现在起,我应该时刻警示自己,吸取教训。从今以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不但是对这个缺点积极改正,还要多方面反省自己自身的缺陷,多方面完善自己。这件事后,即使我身上的伤好了,我内心里教训也会深刻地烙在我的心里,时刻提醒着我严于克己,宽以待人。决不让类似的事在我身上再次发生,同时,我也要以我的亲身感受,向其他同学进行警示,使大家都了解我的内心想法,提醒大家不要像我一样犯下这样的错误。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 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 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3 和同学、班干以及学生会干部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4 尊师重道,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与老师顶嘴。 5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当前,全校正值全力以赴创建优秀班风的高峰,我却传出了与之极不和谐的声调-打架。这件事在我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学习工作不够努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 我这次拖了我班优秀班风建设的后腿,对此我深感内疚和痛心。 我承认,这次打架的行为,我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同时也暴露出了遵守校风校纪认识上不够重视。 6 知羞就改,亡羊补牢,狠抓落实。我要以这次打架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当前,全班在开展创建班风活动,做为班里的一员,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狠抓落实,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为为我班做出应有的贡献,用自己的努力来弥补我在过去在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憾。我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我有决心、有信心使我学得更好! 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打算今后改正坏毛病,坚持不打架,并调整好心态,天天向上! 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和迎评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请关心爱护我们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 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一个完整营销策划方案范文1、社交平台推广教育类项目有着特定的人群,比如,是高中生,大学生,白领人群等等,人群属性相对比较精准,这样就把人群进行分类,人群正确分类之后,就可以明确地找到这类人群的喜好,比如社交平台。此时,就可以在用户常去的社交平台进行KOL树立,把自己的人设做好,进行网站引流,或者直接引流,这个周期会比较长,因为涉及到人设的树立,但,一但坚持树立起来,就是可持续的推广方法,可以类比,小红书种草。2、搜索引擎推广SEO/SEMSEO和SEM这两种方法是老生常谈的方法,SEO是一种免费的关键词排名推广,虽然这两种方法都需要专业的人来做,但SEO如果想要做好,也是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的,虽然现在SEO推出几种新的概念,但最终还是SEO手法。对于教育行业,本身的竞争力度比较大,所以,做seo时最好不要行做行业大词,做精准的长尾词䨱盖是一种非常好的解决方法。3、自媒体/短视频推广自媒体和短视频是目前是非常流行的推广方式,教育行业也是比较适合这种方式推广的,因为,课程的内容是可以持续更新的,这样就解决掉了内容原创的问题。坚持做短视频,分析其用户喜好,改进课程的表达方式,也许会在短视频领域分一部分流量。培训机构提高营销额的技巧:1、资源互换用自己的资源换取对方的资源,比如广告位置换,在自己广告宣传里放上合作对象的广告,在自己的网页平台放上合作机构的广告等等。2、相互扶持可以和合作对象共同举办或赞助线上线下的活动,在这个前提下是找准自己的共同用户,根据用户画像来确定活动主题。3、微信互推公众号互推,社群置换等,比如我本人进入合作机构的社群进行宣传或加人,合作机构进入我运营的社群加人。4、 产品套餐联合合作对象,制作一份产品套餐,达到提高产品销量,拓展市场的目的。比如,数学辅导机构联合绘画机构出组合课程,组合课程有一定的优惠,不过这种以产品组成的套餐最好是有共同的用户群体,你提供的产品能互补老师翻学生书包违法吗 一个完整营销策划方案范文 一个完整营销策划方案范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下面是一个完整营销策划方案范文。一个完整营销策划方案范文1 一、目标 在家长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培训机构的“招生报名表”,迅速传播,获得大量生源信息! 二、原理 本营销方案是基于以下逻辑 1、培训机构在学生的家长的朋友圈里,一定有即将入学或者面临选择培训机构的学生家长。 2、所有家长同时在朋友圈大量的转发,培训机构招生信息将以几何倍数曝光,比如:一个拥有200个学生的培训机构,假设每个微信朋友圈有30人次的曝光度,那么200个学生家长同时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培训机构的招生信息,将会有:20030=6000人次的曝光,效果将会相当明显。这么大的曝光量,对培训机构品牌宣传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ps:如果校长和老师再积极推广,让亲近的朋友帮助转发,曝光量将会大幅提高。 三、必要条件 1、能调动所有在学校家长帮助培训机构转发“招生报名表”到朋友圈。 2、家长可以通过微信直接报名。 四、微信准备 本方案的核心是:有多少家长帮助培训机构转发“招生报名表”到朋友圈! 怎样才能让所有家长帮助转发呢?最好的方式就是平时就通过微信拉近培训机构和家长的距离,这样每年两次招生,培训机构可以轻易的调动起所有家长。 通过培训机构,大力拉近了培训机构和家长之间的距离,家长每天都通过手机查看学生在上课照片,查看老师分享的教学计划,和老师在班级论坛中互动,家长和培训机构会形成很融洽的关系。这将为未来家长转发培训机构的招生报名信息做好铺垫! 所以,培训机构一定要在平时将微信使用起来,家长每次在任何地方打开手机都要进入微信,把培训机构装进家长的手机里。当培训机构需要的时候,家长一定愿意配合。 至于,家长可以通过微信直接报名,这个微培训机构的技术会提供相应的支持,请培训机构放心。 五、亮点策划 1、摔杯为号,统一转发! 所有家长、老师、校长在同一时间转发! 同一时间转发培训机构的招生信息,将会使曝光度瞬间提高! 培训机构老师可以提前通过家长会等形式通知家长帮忙转发。 因为微培训机构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开发的,所以培训机构当推送一条消息后,所有家长的`手机将会在同一时间响起,大家一同转发! 2、推荐有礼!手机直接报名,填写推荐人! 家长将非常方便的通过手机报名,只需填写:学生姓名、年龄、联系人手机、推荐人! 这个推荐人可以是老师或者家长,培训机构需要给成功推荐的家长和老师一个小礼物作为感谢,这样将会在效果上更上一层楼。 培训机构可以轻松的统计出来哪些老师在招生上做出了更多的贡献。 3、手机报名享有优惠! 可以将手机报名的时间设置成1周,一周以后,手机报名活动自动结束关闭,培训机构也不需要再每天都安排人查看报名信息了。 为了让招生活动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培训机构需要使出必杀技——手机报名有优惠/有礼物,比如: 前10名报名的享有8折第一学期学费优惠! 前50名报名的享有什么优惠! 所有通过手机报名的都送培训机构书包一个。 培训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发挥! 4、整个计划都在手机上实施 校长可以实时查看报名信息,整个计划将由培训机构的技术和运营人员提供支持,保证招生计划的实施,免费的哦! 六、职责划分 1、校长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制定微信招生方案,最后总结本次招生的问题和成果。 2、每个老师负责动员自己班级的家长,请家长务必配合转发。一个完整营销策划方案范文2 一、前言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活的四大元素,人们把“衣”放在首位,可见衣对于我们的重要性。作为衣食住行之首,人们对服装美的追求似乎永远没有止境,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如今,服装已不仅仅是单一的中山装、旗袍,更多的流行元素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日韩风、欧美风也刮向了中国。我们无锡市爱尚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本着服务消费者,使消费者获得更好的享受的宗旨,制定了此营销策划书。 二、简介 无锡市爱尚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xx年,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809号(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内,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本公司经营宗旨为:爱尚满足你的潮流。公司经营范围是:运动休闲服饰,羽绒服。运动休闲服饰,紧跟时尚的潮流,让您走在时尚的前沿;羽绒服,保暖与美观同时兼备。本公司旨在服务更多消费者,立志在服装行业做到最精最好。 三、市场分析 (一)市场调查 ①采取的手段:a、询问调研b、观察调研c、调查问卷 ②在确定具体调查手段后,公司具体制定了调研的步骤:a、预备调研阶段b、正式调研阶段c、结果处理阶段 (二)消费者分析 根据调查,90%的同学曾经在校园内开设的服装店购买过服装,70%的同学大多数服装购买于校园内开设的服装店。 (三)竞争者分析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个具有商业文化气息的学校,学校内开设的店铺很多,有零食店、服装店、理发店、鞋店、杂货店等。服装店的数量也不占少数。比较具有竞争力的对手主要为无锡市锦绣山庄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水袖年华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环球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要在众多服装公司中脱颖而出就必须靠我们自身的实力去获取市场。 四、营销战略 1、目标市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周边学院学生 2、市场定位:根据现代营销理论,我们要做行业的领跑者。做行业的领跑者不是嘴巴上说说就可以的事情,我们要拿出实际行动。我们的市场定位主要针对的是在校学生,所以我们的价格定位于中档。价格低并不代表我们的品质会下降,相反,我们会提供更优质的货源,更贴心的服务。 3、销售方式:主要以店铺零售为主,同时也会设立淘宝网店供各位买家购买。 4、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校园BBS,QQ群,广告宣传单页,广播站加大对本公司的宣传。 5、完善产品及服务:寻找更优质的货源,使消费者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对店里的店员进行礼仪培训,使消费者增强好感度。 五、促销策略 1、第一期(持续一周左右时间):所有进店购物者均赠送8、8折贵宾卡一张。 2、第二期(持续两周左右时间):购物满100元者赠送价值10元毛绒玩具一个。 3、第三期(持续一个月左右时间):购物满200元者可随意挑选店内不超过50元的衣服一件。一个完整营销策划方案范文3 一、目前的营销的情况 在中国大家都认为网络营销是刚刚兴起的一种网络营销模式,针对中国的现状,网民的素质和普及化来说,是有点勉强,但是我们要站得高看得远,其实网络营销的空间还是很大的,非常有潜力,企业进行网络营销可以大大的减少投资,见效速度快,是企业做营销的首选。 二、市场的需求分析 可行性分析: 1、网上书店的优质低价的竞争优势 2、网上的书店传播速度快 3、网上书店所面对的购买顾客群达到8000万人 网站的设计需求分析 1、建立完善的产品信息展示系统 2、树立诚信经营企业形象 3、保持市场的领先地位 4、吸引更多的客户,提供短期优惠、定期更新信息、了解客户、实行打折、搞促销活动等。 5、为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6、开发新的商业机会,比如:各种音响制品、各种软、硬件、学习光盘等等。 7、建立完善的网上服务系统,实现网上和往下合在一起。 三、推广方案 1、品牌打造,建立书店及连锁店 2、除了人员促销手段,非人员促销包括三种形式:广告、公共关系和营业推广 3、搜索引擎推广 4、商务信息平台发布:利用环球资源和各个大型的商务平台,把我们书吧网上书店的新产品及时有效的出现在广大客户眼前。 5、行业链接:在网上广泛搜寻一些和本网站相关的同行的网站,和它们进行行业上的链接,这样可以增加各个行业的知名度。 6、商务软件推广:利用网络营销商务软件,把大学城书吧网上书店的信息和产品信息发布到各大行业供需平台。 7、利用假期,周末,进行校园促销招聘活动,提高知名度。 8、实行会员制。 四、网络安全管理 针对Internet上的安全风险,为了有效地防止网站被非法入侵,ISP应当加强网站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防止未授权存取。 2、防止泄密。 3、防止用户拒绝系统的管理。 4、防止丢失系统的完整性。教育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罚有哪些?法律分析:老师搜学生书包是违法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一种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一定要学会尊重孩子的个人意志才行,如果孩子同意我们查看的话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孩子拒绝查看的话,我们也一定要学会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只有保证孩子的隐私权,才可以让孩子的心理健康更加完善,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知道这一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教育部校外培训处罚办法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第四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第五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责令停业;(四)吊销许可证;(五)限制从业;(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章 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第六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执法过程协作配合、执法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街道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第七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部门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部门应当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八条 对线下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与机构审批地不一致的,机构审批地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经审批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机构审批机关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未经审批进行线上校外培训活动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第九条 两个以上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对同一个校外培训违法行为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立案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受移送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也可以直接查处下级部门管辖的校外培训违法案件,或者将某个下级部门管辖的校外培训违法案件指定其他下级部门管辖。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第十三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十四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但应当对其进行教育:(一)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四)违法行为已经超过处罚时效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处罚情形。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二)危害后果严重,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同时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四)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五)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第三章 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一)线下培训有固定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二)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一)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二)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四)其他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情况存在,为开展校外培训提供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网络平台运营者为其用户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线上校外培训提供服务的,适用前款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审批范围,擅自改变培训类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一)线下培训机构开展线上校外培训的;(二)线上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校外培训的;(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四)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五)线下培训机构超出审批地点开展培训活动的。第二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或者管理混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一)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阻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二)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三)与中小学联合招生等违反招收学员规定的;(四)超前超纲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五)培训时间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六)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兼职人员的聘任与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八)线上校外培训包含与培训无关的网络游戏内容及链接的;(九)线上校外培训未按照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留存培训内容、培训数据、直播培训影像的;(十)其他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行为的,从重处罚。第二十一条 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 校外培训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行为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决策机构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限制从业处罚。第二十三条 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限制从业处罚。第二十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存在违规发布广告、价格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等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四章 处罚程序和执行第二十五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涉嫌违反校外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应当进行初步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二)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法事实;(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四)属于本部门管辖;(五)未超过法定的处罚时效。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第二十六条 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调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立案条件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撤销立案。第二十七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调查笔录、询问笔录等,在调查过程中可行使下列职权:(一)对当事人涉嫌开展违法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调查;(二)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培训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宣传资料、花名册和其他有关资料;(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八条 拟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采纳。第二十九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一)对自然人处3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二)没收1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三)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四)(五)项行政处罚;(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由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法制审核的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听证程序。听证结束后,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决定。第三十条 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第三十一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及时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第三十二条 对下列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法制审核的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应当在听证程序结束后进行法制审核。第三十三条 调查终结,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决定。对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给予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载明有关内容,并加盖本部门印章。第三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结案:(一)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二)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三)案件终止调查的;(四)其他应当结案的情形。行政处罚案件材料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三十七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监督制度。上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第三十八条 对于重大违法案件,上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以挂牌督办,提出办理要求,督促下级部门限期办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违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培训违法形势分析、案件发生情况、查处情况等逐级上报。第四十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违法行为未依法采取制止措施的;(二)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三)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追究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移送有关机关的;(四)有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所收取的全部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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