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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具体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最终发布的《同济大学2020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同济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三、报名及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本计划采取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凡申请参加学校“筑梦计划”的考生需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至2020年5月26日00:00。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高校专项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年级排名)、个人陈述、综合信息、个人承诺等。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2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考生,在通过各省(区、市)负责的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1高考志愿填报被学校确定为报名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正式生效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同济大学,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2高考投档录取高考投档按照报名审核通过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0年高考投档成绩要求如下: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江苏省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江苏省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其他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注: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同济大学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五、资助政策同济大学推出多维度措施保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方面,建立了系统化、网络化、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保证全体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保障全体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材料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监察部门邮箱:jcc@tongjieducn。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七、附则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必须有效、畅通)。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学校将取消该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八、****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邮编:200092电话:(021)65982643传真:(021)65981513邮箱:tjzsb@tongjieducn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tongjieducn同济大学主页:/wwwtongjieducn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同济大学2015年艺术类网上入取什么时候发布 同济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同济大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和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 第三条 同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同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同济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同济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招收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专项)、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情况。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放在本科一批前进行投档的省份,同济大学在该省份录取的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占用该省份原始公布计划数。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注: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取得同济大学优秀考生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并符合相关要求,可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叠加。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经征集志愿仍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五条 同济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三条规定进行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满足专业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注: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六条 同济大学英语、日语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德语专业只招高考英语和德语科目考生。 第十七条 同济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一年内不得转往外国语学院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同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普通本科、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自主专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同济大学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1200元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专业报考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同济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全系每年招收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含室内设计专门化方向)约120名;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本科生约25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约10%; 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1、2015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已经开通,首先可以查询的是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军校、国防生等志愿。其它批次志愿的录取结果会随着陆续进程陆续公布。同济大学艺术类录取结果已经可以查询。2、2015年高考录取工作是从7月初陆续开始的,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高考录取结果会随着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束随时公布,考生随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报考批次录取时间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分数及录取分数线会在投档及录取结束后公布。3、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考生要时刻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录取通知书会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布缺额学校征集计划,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或降分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准确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试院官网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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