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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办法。二、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办法。二、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三、我省实行第一志愿按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平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高等学校要正确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高等学校一般应按该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有关院校不应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院校审查录取。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实施网上征报志愿。四、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和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进行,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和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五、除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公布限报语种和男女生比例的专业外,不得拒录小语种考生,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六、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 0〕2号)和该校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 定。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录取。七、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按考生高考成绩投档,不计各类照顾分数。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该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录取新生;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5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该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八、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院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如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后,就地转为非定向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按其院校非定向调档分数线的高低确定院校投档顺序。“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本科提前二批军队、公安等院校录取结束后投档录取,单独划线,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在二本院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并根据补征志愿及录取要求依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被录取为定向生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高等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报省招考中心同意后可取消其录取资格。九、高等学校在录取要求加试外语口语的专业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参考。十、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新生,在划定的同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院校相关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依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若招生院校有特殊要求的,按院校的规定录取。十一、艺术院校(专业)录取新生。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艺术类(音乐、美术、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使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等专业我省高校及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联考成绩,外省其他院校是否使用由院校确定。我省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的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 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 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 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自行划定该校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提前批次的其他院校须达到山西省确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艺术类专业及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按我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凡第一志愿报考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艺术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线(44所艺术院校除外)且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合格以及省统考未涉及专业文化成绩达线的考生档案将全部投放,由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须获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凡使用我省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和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联考成绩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依据院校要求按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投档;院校没有特殊要求以及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专科(高职)院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依据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我省凡艺文、艺理兼招的院校艺术类专业计划统一编制在艺术综合类别中公布,不分文理科编制。招生院校可根据已投档考生的考生号区分艺文、艺理考生(艺文:考生号第10位 为3,艺理:考生号第10位为7)。为方便投挡,文理兼招的不同批次使用不同的投档资格分投档。 院校录取时,应使用考生特征总分。凡明确招艺文或艺理的将按艺文或艺理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投档。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分别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以文史、理工类第一批、第三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 ,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以文史类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按文化成绩的80%加上专业成绩的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以文史类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十二、对实行自主选拨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水平大学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十三、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若在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将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若仍完不成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由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十四、专科院校分批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录取办法、录取体制与本科院校相同。十五、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并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形成录取新生名单。高等学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其中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层次院校连同省招考中心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我省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要一并寄送由学校法人确认并签署的招生章程摘要(就办学性质、层次、形式、学制和学历(学位) 证书填写内容、具印名称等作出说明)。录取通知书的邮寄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家邮政局集团公司邮政业务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 作的通知》(教学〔2008〕9号)的规定。十六、省招考中心和高等学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可通过省招考中心和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入学报到时递交被录取的院校。考生被高等学校按志愿录取并经省招考中心核准后,一律不得换录到其他高等学校。对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有关院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含考生号),于该校规定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内传报省招考中心,我省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于9月1日之前按规定向教育部上报各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库。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3号)规定,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十七、本科院校不得补录或换录。对于专科(高职)层次的招生,在常规录取阶段各高等学校均不得以超计划录取的形式来解决可能存在的新生入学流失问题;对少数开学后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该校专科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等学校,经学校申请,省招委同意,可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补录工作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并将补录考生录取数据库及时上报教育部。十八、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2008年河北省的高招政策是什么样子的?/wwwgaokaoinfocn 2007-6-9 13:41:44 中国高考信息网查询方式:网站: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电话:通过168信息台(免收信息费)查询高考成绩、录取结果;招办:通过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招生部门的高考信息查询系统查询/wwwgaokaoinfocn 2007-6-9 13:41:44 中国高考信息网 中国高考信息网为了广大考生查询高考分数方便,汇编2007年山西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及查分方式:出分时间:6月26日相关链接: 今年,我省参加高考的考生人数突破33万,再创历史新高。昨日,备受考生和家长关注的《山西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正式出台。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如何填报?各类考生录取如何进行?高考加分对象能够享受哪些加分照顾?……本报为您详细解答。 考试方案 继续实行“3+X”,总分为750分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X”的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记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外语口试将在高考成绩揭晓后,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填报志愿 港澳高校填报办法不同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分别为: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 体育(文)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含本省和外省)的考生,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我省各市或县(市、区)招办组织考生,分校单独填报志愿或考生直接向澳门高校报名、填报志愿并确认。 录取批次 本科分3批,专科按志愿分大段投档 省招委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高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军事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 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有军事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的名单。 报考公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录取时,在面试、体测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本科院校录取共分3批 我省将在征求各院校意见后确定录取批次,并在填报志愿前公布。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非第一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应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工作线 专科院校实行按志愿分大段投档录取的办法,录取体制与本科院校相同。 省艺术职业学院的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省戏曲职业学院的导演等不进行专业考试的专业,执行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线。 另外,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如果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完成招生计划有困难时,征得院校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如果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并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院校不得补录。 高校在录取新生时,应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本校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 加分政策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只取其中最高项,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在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水利、地质、矿业、海洋、气象、石油院校者可降5分投档。 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者可降低10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者可降低10―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以及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经省招委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的分值投档,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港澳院校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网上录取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 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等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录取新生。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5所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定向与非定向 定向与非定向同时进行投档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之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如果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体育、文化类专业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单独划定 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将按有关院校的规定执行。 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次按文史类最低控制线的65%、艺术(理)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次按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可适当降低。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划定。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据学校要求,按文化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招生章程》中没有特殊要求的,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有关院校 ◇山西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分文史、理工类,按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总和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与专业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成绩的80%与专业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另外,山西农业大学继续招收有实践经验的青年进入高校学习的试点工作;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山西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办法,录取结果报省招委备案。 高考进程 6月7日、8日统一考试 6月7日,中国矿业大学等院校提前单独考试 6月9日至14日,填报本科志愿(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 6月11日至19日,评卷及复查验收试卷 6月26日,通知考生成绩 6月27日至29日,考生申请查卷 6月28日至7月2日,外语口试、军事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测 6月30日至7月8日,提前录取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录取 7月6日至7日,军队公安等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 7月7日至8日,军队公安等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 7月9日,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录取 7月11日至13日,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A类) 7月15日至17日,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B类) 7月19日至22日,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A类) 7月24日至27日,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B类) 7月29日至7月31日,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 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 8月9日至10日,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 8月12日至14日,第一批专科院校录取 8月16日至19日,第二批专科院校录取 8月21日至9月2日,新生预报到 9月11日至12日,补缺填报志愿 9月17日至24日,补录缺额。我省召开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高考招生工作 发布处室〔普通高校招生处〕 发布时间〔2008-02-28 04:39:23〕点击次数: 2月26日,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来自全省11个市、华北石油管理局以及省属、市属和驻冀部委属高校的招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优秀考点进行了表彰,对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特点1报考人数再创历史新高2007年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共有5618万人,比上年增加4600人,共录取新生316532人。2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我省2007年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报名,除对口招生专业理论课外,继续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填报高考志愿首次全部采用网上填报方式,有几个市实现了远程网上填报志愿。对征集志愿的批次,实行网上公布缺额计划、网上填报的方式。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了工作效率。3切实做好各类术科考试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在艺术、体育和对口等术科测试管理上,承办测试的院校均按照省里的要求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的测试领导小组。通过聘请外省评委、对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测试通过微机抓阄程序确定考生测试组别与顺序、每个工作单元都将测试成绩刻录光盘异地存放等措施,确保了测试的公平、公正。4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一是抓好安全保密工作。二是做好高考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三是加大考试管理措施,考风考纪明显好转。共查出违规考生126人次,违规率大幅下降。四是加大考试的巡视监察力度。从21所高校抽调371名教师或干部和17名省考试院干部作为省派巡视员,深入到各县的每一个考点巡视。5稳步推进招生录取改革,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一是在部分批次试行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我省2007年在本科二批B、本科三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的一志愿试行平行志愿改革,考生每批可填报5个并列院校志愿。一志愿录取后的缺额计划,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实践证明,设置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达到了预期目的,增加了高分考生的录取机会,减少了考生填报二志愿的盲目性。二是实施阳光招生,打击非法招生中介诈骗。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切实做到不点录一名考生,院校增加计划一律从高到低顺延录取;不降低标准录取一名考生;不计划外录取一名考生;不违规录取一名考生,严禁高校私自组织生源。三是以考生为本,体现人性化关怀。2007年我省首次建立了221个省、市、县三级招生信访咨询服务站,为考生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查询录取信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为帮助考生填报好各批次志愿,省考试院专门组织编写了《填报志愿须知》,免费发放给每一位考生。通过多次征集志愿,为考生创造更多的录取机会。2007年分六次累计公布缺额计划21351个,为考生再次提供了录取机会。6港澳院校在我省招生顺利结束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和澳门大学等5所澳门高校在我省首次招生。据统计,17所高校在我省共录取174名考生。其中,获得奖学金的5名。二、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要任务会议在全面总结了2007年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一致认为,当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任务更加艰巨。会议强调,高考是教育领域具有政治意义和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必须确保做好。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按照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考试管理,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继续深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008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考招生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求各市要加大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力度,为考生服好务。2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通过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籍、高中会考成绩、毕业证或同等学历等证件,坚决杜绝高一、高二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按教育部规定,除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外,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二是切实做好报名信息确认环节的工作。考生报名信息出现错误将影响到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因此考生在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必须严谨、认真。3加大考试管理力度。2008年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继续从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手,一要抓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保密室建设和保密制度建设,加强保密室视频联网建设,切实做好试卷和答卷的保管工作。二要加强考场管理力度,综合治理考试环境。2008年继续坚持省统一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在县与县之间调换主监考员,继续坚持向每个考点(含市区考点)派驻巡视员,加强考试监督。三要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四要下大力加强艺术、体育以及对口招生等术科考试的管理。要求测试院校要严密组织、严细程序、严格管理;测试中要认真抓好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纪舞弊行为。4优惠照顾政策调整。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优惠照顾5分(如同一获奖项目有多人合作完成,只优惠照顾前三名)。5做好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一是完善我省“网上计划核对系统”,改进高校计划核对确认方式,二是重点做好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审和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工作,三是录取期间准确、规范、及时地向社会编发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四是做好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计划编制中录取批次的调整工作和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工作。6从严治招,规范院校录取行为。今年我省在录取中继续加强高校招生环境治理,防范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中介诈骗行为。要求各院校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招生章程的修订工作,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要全面如实宣传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在录取工作中,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政策和本校招生章程录取新生,不得随意更改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7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要求各高校组织人员对入学报到的新生认真审核其入学通知书、《准考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或人事档案)和优惠照顾相关材料。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的,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8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和加强科研等各个方面工作,建立一支更加专业、有责任感、廉洁、高效的工作人员队伍。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生考试服务工作,把为考生、家长服好务作为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妥善处理好残障考生的考试问题、考试成绩通知、填报志愿指导、查询录取结果等方面继续完善措施,体现人性化关怀。会议要求,各地、各高校和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好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和我省的工作安排,理清思路,扎实工作,严格管理,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会议还认真总结了2007年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并对2008年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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