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大学录取规则细则

2022年 陕西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
2022年 陕西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 第三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26个本科专业,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 研究生 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 留学 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习 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 毕业 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 证书 ,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 毕业生 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 校招 生办履行主责监督职责,强化对招生工作的过程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在总计划1%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汉 语言 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 第十五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 高考 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 志愿 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分配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理工 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天津 、 浙江 、 山东 、 海南 、 辽宁 、 重庆 、 河北 、 广东 、 湖南 、 湖北 、 福建 、 江苏 ),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内蒙古 自治区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 每个定向县区为一个专业代码,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定向县区。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定向县区志愿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考生。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与定向 就业 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因个人原因未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六章 收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香港培才教育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十多项奖助学金资助项目。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咨询电话:029-38185360(兼传真),029-3818425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2046;招生网址:/zssntcmeducn;咨询信箱:zsb@sntcmeducn;咨询QQ:992754984;微信公众账号:sntcmjwc。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录规则不一致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录规则为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上中山大学需要一本线还是二本线200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份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份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7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报考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符合复试要求,即可以相互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登录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截至2018年7月,广东普通本科招生已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所以没有一本线还是二本线的说法了,达到了中山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就可以。中山大学在各省份招生的分数线存在差异,对少数民族设定的分数线也低于汉族学生,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是否少数民族)及所在省份的分数线考虑报名。扩展资料:中山大学的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中山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第十六条 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实际高考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录取规则,级差分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第十八条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以提前批或单独代码方式录取的,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医学类专业的范围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第十九条 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中山大学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投档成绩不低于中山大学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澳门“四校联考”、香港单招、香港免试生、台湾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中山大学网站——中山大学2019年高考录取进行时专科毕业生考研有多难?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六条 普通本科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第三章 学校简介第七条 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十条 校址: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学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现在学校三地(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039万册、电子图书797万册、古籍善本近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2所教学医院,其他类实践教学基地100余处。有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8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拥有33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其中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二级学科;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中医学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临床医学学科首次跨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行列;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在第二届全国《黄帝内经》知识大赛总决赛中获得总冠军,连续三年蝉联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勇夺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荣获首届全国中西医临床技能大赛团体特等奖。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5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76人,硕士生导师683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4人,“山东名老中医”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连续两届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荣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8项。学校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培育),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105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28项,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30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学校充分发挥齐鲁文化、扁鹊故里、针灸发源地“三张名片”优势,坚持把中医文化和齐鲁文化作为以文化人的重要资源,塑造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品格。通过举办中国(长清)扁鹊中医药文化节、扁鹊文化与中医经典传承发展国际论坛,协办第六届中医科学大会,举办第七届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首届济南扁鹊论坛,叫响了“扁鹊故里”文化品牌。通过承办“泰山论灸”学术会议,广泛推广灸疗适宜技术,巩固山东作为世界针灸发源地的文化优势。成立全国首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内首家中医药智库,策划承办第八届世界儒学大会--儒家思想与中医药文化专题论坛,成立儒医文化研究会。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播,广泛开展“万名中小学生进校园”活动,山东省中医药博物馆获批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山东省第十一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学校先后与近200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立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中国-波兰中医药中心,获批商务部“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外治国际合作基地”,引领全省高校在“一带一路”建设上取得系列突破。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与美国俄勒冈州太平洋大学合作中美眼科与视光医学院,联合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端眼视光人才。牵头编写的《世界卫生组织拔罐实践技术规范》(草案),推动拔罐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规范使用、科学推广。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特别提醒: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类、制药工程、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康复等专业。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原则1.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2.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第十九条 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等形式公布。第七章 收退费标准第二十条 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校还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第十章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50355招生咨询电话:(0531)81650251 传真:(0531)89628031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028网 址:/zhaoshengsdutcmeducnE--mail:zb@sdutcmeducn第十一章 其它事宜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备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报考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中央党校本、专科毕业生不能作为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能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复试时,需加笔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本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按2005年实际招生规模分配,2006年各专业具体增加规模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公布。 5、2006年我院继续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6、我院各硕士点授权学科同时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chang an大学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各硕士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工作实践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①报考者应大专毕业满两年(到2006年的9月1日);②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相关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相关学术论文;③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在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④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⑤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专科学习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各硕士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工作实践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①报考者应大专毕业满两年(到2006年的9月1日);②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相关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相关学术论文;③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在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④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⑤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专科学习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长沙理工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参考资料:shus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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